以勤补拙 以笔代枪的烈烈旋风—记四川宜宾翠屏区消防大队文员张烈

26.11.2014  17:17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张烈深感专业知识的匮乏和自身的不足,在兢兢业业做好各项工作之余,便一头扎进各种消防法律法规、业务理论的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中,闲暇之余浏览各地消防网站的新信息、好文章,以及各类消防报刊、杂志发表的好稿件。他经常学习各级机关文件、简报,学习写作方法和风格,借鉴经验,不断提高驾驭文字的能力。他参加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组织的“新闻宣传报道培训”,为写好一篇消防信息,他写了改,改了写;为起草好一份文件,他参阅大量资料,对每一字、每一句都反复推敲,从不厌烦。

  张烈在逛商场、旅游时,每到一处首先看是否有悬挂、张贴的消防方面的相关宣传,只要有他都会用照相机拍摄下来,作为参考资料收集起来。队友们常笑说他是一头不知疲倦的牛。张烈却在心里告诉自己:勤能补拙,只要勤奋努力一定能掌握各种消防知识,更好地做好消防文职工作。

  一年多的历练,消防知识、法律法规的熟练运用,消防法律文书的规范制作,各类文件的起草,各种信息的报送,各类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张烈已成为这方面的行家里手。

  以笔代枪,唤醒民众消防意识

  作为一名消防文职工作人员,张烈不能像一线的消防战士一样,手拿水枪,赴汤蹈火。但他立志用手中的笔唤醒群众的消防意识,让他们掌握消防知识,远离灾难。张烈顶骄阳、冒严寒,在抢险救援第一线取材、拍摄、撰稿、报道。交通事故、山体滑坡、有害气体泄漏、大小火灾现场到处可见他的身影。他关注官兵们的心声,与官兵们的思想共前进,准确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与英勇作为,教育引导消防部队青年官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使广大官兵坚定政治立场,以良好的精神状态,饱满的工作热情、勇挑重担,为翠屏区消防安保做出自身贡献。一年来,他撰写的各类消防信息近100篇,在《宜宾日报》、《宜宾晚报》、宜宾新闻网、宜宾市公安消防支队、宜宾消防网等发表。

  2013年9月30日11时许,位于宜宾市翠屏区西郊消费品批发市场8号楼3单元2号的商用仓库忽然发生火灾。经查,火灾过火面积86.94平方米,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8847元。该仓库管理者胡某因疏于消防安全管理,导致电器线路故障,引燃周边易燃、可燃物从而引发火灾,胡某应对“9·30”火灾负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胡某被处以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同时,对负有物业管理责任的某物业公司予以5万元的处罚罚款。

  事后,由张烈撰写的“翠屏区首例过失引发火灾责任人被行政拘留10日”新闻稿件被发表后,引起了中央包括中国新闻网、新浪、网易、华西都市报、四川新闻网、四川在线、宜宾电视台、宜宾日报、宜宾新闻网等数十家国家、省、市主流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的高度关注,纷纷予以报道,收到了较好的反响。

  此外他还创新宣传方式,在公交车车厢上、在商家的LED显示屏上宣传防火知识,他策划设计的消防知识宣传展板图文并茂,消防知识挂图被摆放、悬挂在商场、网吧、学校、企业、小区等公众场所醒目的地方。

  不顾安危,参与现场救援调查

  2014年5月12日,正值宜宾市翠屏区小学、中学放学高峰期,一辆由老城区驶往南岸的14路公交车在南门大桥北端上坡处突发爆燃。接到119指挥中心指令后,张烈跟随大队参谋驱车驶往现场,沿途交通完全堵塞,他却如一阵旋风第一时间下车奔向公交车爆燃现场。面对随时可能发生爆炸的公交车,张烈面对生与死的考验,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把伤员抢救放在第一位,与消防官兵、公安民警一道抢救伤员。   

  在灭火抢救伤员,勘察现场的同时,张烈还配合现场公安交警、刑警、特警等警种为抢救、转运伤员至城区、南岸各大医院开辟绿色生命通道赢得了宝贵时间。

  在伤员紧急转运完毕后,张烈在公交车随时可能产生爆炸的情况下,第一时间与大队参谋封锁事故现场、张贴“封闭火灾现场公告”,在保护现场同时张烈还不忘与现场环境勘察和初步勘察,准确获取现场第一手证据。他第一时间拷贝爆燃公交车监控记录资料,在起火中心现场及附近区域发现、固定并提取了有价值的物证。

  为进一步获取证据,张烈顾不上休息,与大队参谋一道连夜赶往各大医院,第一时间走访调查,核实爆燃公交车现场信息,为“5.12公交车纵火案”迅速破获提供了有力证据。

  张烈将一如既往地用手中的笔积极宣传消防知识,讴歌默默奉献的消防官兵;用摄像机、照相机记录消防工作的艰辛与乐趣,让消防知识深入人心。

  四川台记者漆江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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