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09.11.2016 20:36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意见》提出了总体要求:按照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要求,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以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为目标,坚持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积极培育市场供应主体,着力完善住房租赁制度,支持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
《意见》明确了培育市场供应主体、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完善公共租赁住房、支持租赁住房建设和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5项重点任务。《意见》提出,对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按照国家和省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同时,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改变经营方式,从单一的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并鼓励个人出租自有住房。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建立住房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为个人出租住房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鼓励个人委托住房租赁企业和中介机构出租住房,也可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采取统一运营的形式对外出租。
《意见》强调,推进公租房货币化,转变公租房保障方式,实行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支持公租房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租赁补贴。
《意见》强调,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和相关协调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规范中介机构房源信息发布,推行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和合同网上签约,落实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全面建立相关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意见》还提出了“提高思想认识,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落实属地责任,市、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住房租赁市场管理负总责,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加强本地区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体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快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加强督导宣传”3项保障措施。(王玉华 薛学轩 钭海军)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09.11.2016 20:36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近日,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