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四个加强”抓好校园欺凌专项治理

09.12.2016  19:06

              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分工。各县区和各级各类学校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治理方案,细化违规处理办法,明确专项治理内容。根据学校安全工作形势,进一步落实责任分工,把涉及校园欺凌安全的各项内容分解到人,确保每项工作都有对应的专(兼)管人员、主管领导。

  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法治意识。通过德育讲座、心理健康教育、校园宣传栏等,分析校园欺凌问题的成因及防范途径,讲清性质、危害和影响。发挥家委会功能,通过家访、家长会等形式开展宣传,促使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无缝对接。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开展法纪知识讲座、案例分析等,切实加强普法教育。

  加强制度管理,进一步完善技防设施。各学校制定校园欺凌现象预防和处理制度,建立应急处置预案,成立现场防护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现场救护组等,明确欺凌事件处理操作流程。公布专项治理专用电话,进一步加强校园技防设施建设,实现校园死角、围墙周边探头全覆盖。与辖区派出所实现联网,提高安保震慑力。

  加强全面排查,进一步落实防控举措。面向家长和学生发放问卷,开展电话调查,实地走访了解,严格排查校园欺凌情况。完善督学责任区挂牌督导制度,组织责任督学不定期分片开展过程督导,及时查找苗头。发挥班主任、辅导员、学生骨干的作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处理,及时发现校内外潜在隐患和暴露的问题,落实责任人员、处理时限和风险防控措施,抓早抓小、妥善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