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

03.04.2015  11:05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出台文件,就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做出部署。

  这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全文约7000字,共分5个部分19条,包括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改造,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增强服务“三农”的综合实力;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领导。

  决定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开创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决定要求,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坚持合作经济基本属性,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到2020年,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决定提出,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在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村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环节为农民提供便利实惠、安全优质的服务。

  决定强调,要按照强化合作、农民参与、为农服务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基层社改造。提出采取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广泛吸纳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入社,不断强化基层社与农民在组织和经济上的联结,切实做到农民出资、农民参与、农民受益。

  决定明确,各级联合社要深化体制改革,创新运行机制,理顺社企关系,密切层级联系,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