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关公布去年133名港人涉走私被起诉
31.03.2014 11:40
本文来源: News.Sina.com.Cn
南都讯 记者石秋菊 通讯员彭海红 深圳海关日前公布数据,2013年以来,深圳关区共有643人因涉嫌走私被移送起诉,其中港人133人;一年内三次走私触犯刑律的有55人,其中港人41人(约占75%)。其相关负责人表示,部分港人对内地法律不甚了解,贪图小利走私涉税物品或违禁品,最终触犯内地法律,提醒深港两地政策有差异,旅客通关需守法。
一年走私三次涉嫌犯罪
港人在内地走私而触发法例的典型案例并不少见,深圳海关公布了两起。其中,2013年7月10日,当事人张某从福田口岸走无申报通道入境,被海关关员抽查。经检查,在张某随身背包内发现未向海关申报的奶粉4罐和旧手机2部。
经调查,张某分别于2013年3月29日和6月14日走私奶粉及旧手机被罗湖海关查获并被行政处罚,此次属于一年内曾因走私被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情形,涉嫌犯罪,最后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涉案走私货物予以没收。
合伙走私危险品被刑拘
另一宗案例则发生在2013年10月27日。深圳海关在深圳市罗湖区罗湖村附近抓获正在交接走私货物的张某、姚某,现场查获从香港走私入境的有毒危险化学品氯化钯7瓶,赃款港币10万元,并在张某惠州市住所内查获发票、对账单等资料一批。当日,深圳海关缉私局所属罗湖分局对该案立案侦查,并对两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经查,2010年以来至案发,犯罪嫌疑人张某与香港居民姚某合伙走私氯化钯等电镀化工原料。张某负责联系国内买家,姚某则负责向香港某公司订购货物、支付货款和提货,并通过罗湖口岸携带走私入境,赚取代工费。目前,案件已移送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原标题:去年133港人涉走私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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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3.2014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