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教师溺亡,还原真相才能告慰逝者
针对引发网络关注的贵州织金县2名教师溺亡一事,5月28日,当地政府通报:4月13日18时许,织金县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织金县马场镇有2人在凹河码头河道溺水失联。经全力搜救,于4月17日23时许发现失联人员徐某遗体、4月21日18时许发现失联人员李某某遗体。两人均系当地学校教师。
通报还称,事件发生后,织金县人民政府依法成立调查组,正在全面深入开展调查。
看罢这个通报,除了为2名教师的意外身亡感到遗憾,相信很多人更多的是疑问:事件发生在一个半月前,为何到现在才对外通报?更纳闷的是,如果说事情发生后当地就依法成立了调查组,何以这么长时间过去了,还未有调查结果?
其实,相比这份通报的语焉不详,此次事件在网络上引发的很多疑问都很具体,的确需要当地在“全面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给出严肃解答。
比如,根据死者家属及媒体采访到的当地相关负责人的说法,有一个基本可以确认的事实是,两名教师溺亡与上游水库放水有关。但问题也就来了,如果此说法属实,涉事水库放水前发布过必要的预警通知吗?要知道,水库开闸放水可不是想放就放的。
水利部2021年6月印发的《大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规定(试行)》明确规定,因水库防洪或抗旱调度导致水库上、下游径流或水位将发生明显改变时,调度执行单位应当根据预警信息发布机制责任分工,第一时间按要求发布水库调度或蓄放水预警信息,提醒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及社会公众及时掌握河道水情变化,做好避险防范工作。
并且还有说法表示,涉事水库是在下午4点多放水,而事发河段的水位明显上涨已是下午6点左右。据此而言,相关预警信息的发布其实是完全有时间的。如果多一些提醒,这起悲剧或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因此,后续的调查中,涉事水库在开闸放水上是否履行了该有的预警程序,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细节。
除此之外,关于涉事教师到底为何去了河边,也是死者家属和网友关注的焦点。家属方面的说法称,事发时,包括溺水的2名教师在内,共有6名教师被学校领导安排去河边捡鹅卵石。并且据说事由是,有上级领导到学校检查,发现学校在装饰上缺少本土元素,提及可用鹅卵石等装扮一下,于是为了迎检,学校领导有此安排。
不过,对于该说法,学校方面予以否认。这也是事件善后中,死者家属与相关方面的主要分歧所在,因为这直接涉及校方责任的认定及死者行为的定性。
按理说,学校方面有没有因为迎检安排教师去捡鹅卵石,这个细节调查起来并不复杂。且不说还有另外4名教师可以提供直接信息,相关领导在检查学校的过程中是否提及用鹅卵石装饰学校,也是很好求证的。这背后主要还是考验相关方面的担当。
一则,若捡鹅卵石一事属实,这是否违背规定,要求教师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二则,无论如何,2名教师溺亡,相关善后理应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而现在,家属不得不诉诸舆论,才换来当地“严肃调查”的通报,这不得不让人怀疑,教师是否真的得到了足够的尊重?
事已至此,原原本本的还原事件真相,让所有责任方承担该有的责任,让家属得到公正对待,以尽早告慰逝者,别再拖了。就像通报所言,“我们对遇难者表示深切哀悼,对遇难者家属的悲痛感同身受”,这份表达,应该落到行动上来。
责任编辑:薄晓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