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在全国率先以党委政府名义出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意见

05.07.2016  00:26

6月29日,成都市委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决定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印发。据了解,地方党委、政府共同就食品药品安全出台工作意见,在全国尚属首例。

意见》指出,要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把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作为总抓手,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积极推行现代管理,创新监管机制和方式,努力实现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化、专业化、信息化、社会化,把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提升到新的阶段。

意见》共分五个部分。一是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从党委、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相关部门承担监管责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负主体责任三个方面,明确了各方责任。二是大力提升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围绕创建全国食品安全城市目标,针对监管弱点,提出了基层监管网格化、检验检测专业化、监管工作信息化、安全治理社会化的工作目标。三是严格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强调了食品市场准入制度,探索食品药品溯源管理,加强风险防控,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加大食品药品纠纷民事诉讼力度,加强监管制度建设等任务。四是积极推进食品药品产业升级。结合供给侧改革,提出了促进食品药品质量升级、产品创新,支持食品药品企业做大做强、产业提档升级的具体任务。五是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强调了组织领导、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宣传教育等基础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