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火车性爱派对案终审 主办人获刑6个月

12.12.2013  11:08

  中新网12月12日电 台湾铁路火车“性爱派对”案,台湾地区“最高法院”11日维持二审认定,依图利媒介性交罪,判处主办人蔡育林有期徒刑6个月,全案定谳。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蔡育林被控在去年2月19日包下台铁客厅式车厢,举办“性爱派对”,当天有18名男子参与,女主角“小雨”年仅17岁。

  检方侦办后,认定蔡育林事前收费,并将盈余支付庆功宴及回程车资,3名男纠察员、2名女助理参与其中为共犯,将6人依妨害风化罪的“意图营利媒介性交猥亵”起诉,对蔡育林求刑6月,其他5人各求刑2月。

  新北市地方法院一审依图利媒介性交罪,判处蔡育林6月徒刑,但另5名被告,因没有获得金钱报酬,也缴交活动费用,难以认定有参与营利媒介性交罪,均获判无罪。

  全案上诉二审后,台湾高等法院驳回,维持一审判决。“最高法院”11日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原标题:台湾火车性爱派对案终审 主办人获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