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委法工委召开《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座谈会

08.11.2019  19:22

  2019年11月5日,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会同省人大民宗委、教科文卫委、外侨委在常委会机关召开《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立法座谈会,邀请省委宣传部、统战部、省民宗委、民政厅等相关部门,阿坝州、甘孜州人大常委会负责领导,以及省人大代表、省各宗教团体负责人、专家学者和律师等有关同志就修订工作进行座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作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参会各方围绕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等内容,对《修订草案》的各个条款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研究。会场气氛热烈,参会人员对省人大及常委会立法工作的科学民主、细致严谨和专业高效给予了高度肯定。大家纷纷献言献策,力求《修订草案》质量高、有特色、可操作、效果好。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作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刘作明指出,《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意义重大,要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切实维护国家宗教事务管理秩序,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突出我省工作特色。条例修订要按照省委宗教事务工作要求、符合宗教工作实践需求,做到能落地、可操作,定位准、涵盖全;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能导向,抓住关键环节、把握重点问题、认清主次矛盾,把条例需要解决的重大现实和热点问题研究好、制度设立好;要厘清相关法律关系、明晰责任主体、明确权利义务,在宗教事务工作中,管理部门不缺位、不越权,行政相对人可遵循、便执行。刘作明还请与会的专家学者和人大代表们继续关注《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的修订,积极参与、贡献智慧,提供更多专业意见。

  省人大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工委等相关部门将汇总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研究,加快工作进度,为下一步提请常委会审议《修订草案》做好立法服务保障工作。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智刚、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清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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