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约500只野生禽鸟死亡调查报告公布

20.09.2014  18:47

  乌审旗查汗淖尔出现野生禽鸟死亡现象以后,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积极开展了应对处置工作。同时,配合有关机构深入实地进行了详细调查。情况如下:

   野生禽鸟死亡及诊断情况

  2014年7月17日,乌审旗林业局接到群众报告:“奎子淖尔(位于伊旗红庆河镇与乌审旗乌审召镇交界处)有大量禽鸟死亡”。市旗两级立即组织林业、兽医、环保等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发现湖边有死亡禽鸟约100只左右,随即进行初步诊断,并对死亡禽鸟进行了消毒掩埋,责成专人继续进行监控。

  8月2日,市林业局邀请国家林业局专家到乌审旗禽鸟死亡现场进行调查取样和初步诊断。8月9日,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野生动物疫病研究中心)出具了《关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审召镇查汗淖尔野生鸟类死亡初步诊断报告》。

  报告显示:2014年7月17日至31日,大约有500只禽鸟死亡,涉及赤麻鸭、灰头麦鸡、凤头麦鸡、小青脚鹬、遗鸥5种鸟类。检验结果为:未检出禽流感病毒,未检出新城疫病毒,综合判定为禽多杀性巴氏杆菌。疫情分析为:依据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以及实验室检测结果综合分析,确定引起此次野生鸟类死亡的原因为多杀性巴氏杆菌引起的急性感染。

  此后,在排查中发现,奎子淖尔(天然碱湖,距查汗淖尔22公里)、乌审旗图克镇巴音淖尔(天然碱湖,距查汗淖尔28公里)、乌审召镇查汗淖尔3个不同地点陆续出现禽鸟死亡现象,共发现死亡禽鸟1000余只。

   野生禽鸟死亡处置情况

  相关专业人员边调查边开展防治工作,依据相关技术规范,制定了防治方案,及时告知周边农牧户圈养家禽,并留置部分消毒药品用于圈舍消毒,对死禽进行了消毒掩埋处理,责成专人继续进行监控。

  加强环境监测。7月26日市环保局对查汗淖尔湖水水质进行了监测,并对周边8户农牧户的压水井水质、污水处理厂和化工企业的排出水水质进行监测和对比分析。

  监测结果显示:周边农牧户的压水井水质除铁、锰、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4项指标超标外,其余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铁、锰超标主要为地质原因造成的本底超标,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超标是由于卫生原因造成的。污水处理厂出口水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化工企业排出水水质除悬浮物超标外,其余指标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湖水水质监测结果为PH值9.6,全盐量6240mg/L,电导率9075μS/cm,查汗淖尔湖为碱湖,目前无国家标准可采用。

  监测结果出来后,工作组及时深入农牧户将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解释说明。9月12日,市环保局又对国家环保部和自治区环保厅另设的12个监测点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与7月26日监测结果相近,根据两次监测结果,经相关专家反复研究论证,认为乌审旗野生禽鸟死亡与查汗淖尔湖水水质没有直接关系。

  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全市范围内环境风险企业隐患防控、重点行业和企业日常监管、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等内容进行专项督查整治。责成乌审旗党委、政府研究制定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和工业发展等一揽子解决方案。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继续密切关注重点区域及全市的禽鸟疫病防控情况,做好预防和处置工作。二是对集中排查出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逐一进行整改落实,确保排查出的问题全部得到解决。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环保问题实行“零容忍”,对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严厉惩处,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追责。四是强化源头治理,严把项目建设环评关,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综合整治全市工业园区和城镇周边环境。

   水质监测情况

  2014年7月26日,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局对查汗淖尔湖区周边8户牧民家的压水井和5个废水监测点位进行了抽样监测。监测结果已在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公布。

  2014年9月12日,市环保局对国家环保部、自治区环保厅另设的12个监测点位进行了取样监测。其中:

  7个废水监测点位的监测因子包括流量、水温、pH、色度、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酚、氰化物、硫化物、总磷、粪大肠菌群、石油类、动植物油、阴离子洗涤剂、砷、汞、铅、镉、总铬、六价铬、铁、锰、铝、镍、铜、全盐量、电导率,共28项。污水处理厂出口点位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人工湖清洁水池点位氨氮超标0.19倍,苏里格天然气化工清洁废水pH值9.2(标准6—9),博源污水处理厂应急池溢流水、清洁废水排水溢流水、污水处理厂雨水排口3个点位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3个碱湖监测点位的监测结果为,碱湖西侧点位:pH值9.5、全盐量2990 mg/L、电导率5400μS/cm、氯化物1.29×103 mg/L;碱湖东侧点位:pH值9.4、全盐量4056 mg/L、电导率6065μS/cm、氯化物1.33×103 mg/L;碱湖北侧点位:pH值9.4、全盐量5432 mg/L、电导率7123μS/cm、氯化物1.16×103 mg/L。目前暂无国家标准可采用。

  苏贝淖尔(天然碱湖,距查汗淖尔8公里)东南和东北2个监测点位的监测结果为,东南点位:pH值10.2、全盐量134748 mg/L、电导率44125μS/cm、氯化物1.21×104. mg/L;东北点位:pH值9.8、全盐量682017 mg/L、电导率131450μS/cm、氯化物1.45×105 mg/L。目前暂无国家标准可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