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非煤矿山复产验收:整改后仍不达标一律关闭
21.02.2014 13:40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记者从泸州叙永县安办获悉,该县从2月21日起,正式启动非煤露天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此次复工复产验收按照七个步骤逐步推进。对未提出复产申请或验收不合格的非煤矿山企业一律不得复产,并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复产验收标准的,依法予以关闭。
第一步:制定措施。企业必须制定复产或恢复建设施工方案,方案包括组织领导,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的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并落实到各工种岗位。
第二步:排查隐患。企业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专职安全管理员为副组长,各特种作业人员为成员的隐患排查小组。对照露天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规定,认真组织对矿山安全生产系统,各环节、所有采矿作业地点及软件资料进行全面排查。
第三步:编制方案。企业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严格按“五落实”要求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报所在乡镇政府进行审批。
第四步:落实整改。企业隐患整改方案经批准后,组织职工不少于3天的培训学习后,方可开展隐患整改。
第五步:乡镇初验。企业隐患整改结束后,由所在乡镇组织初验。
第六步:县级验收。由县安监、监察、国土、公安、工商、环保、经商等组成的联合验收组对企业进行验收。
第七步:下达批文。验收合格的企业,由县安委会办公室下达同意复产或复工的批复,企业获得批复后方可恢复生产或建设;验收不合格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依法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21.02.2014 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