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获准发行5亿元企业债券
05.05.2015 19:46
本文来源: 发改委
目前,国家发改委对地方政府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城投债)实行年度指标控制,即省会城市每年可申报发行2只城投债,地级市(州)、全国财政百强县(市)和国家级经开区(高新区)每年可分别申报发行1只城投债。崇州市作为非百强县,原则上没有城投债发行指标,经我委多次沟通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单独给予崇州市一个城投债发行指标。
本期债券的获准发行,一方面将有力推动崇州市加快完成因灾需要拆除重建的受灾户、关停并转企业职工及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户的安置工作;另一方面也为我省探索非百强县发行城投债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本文来源: 发改委
05.05.2015 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