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丢失被盗报告

20.11.2013  18:13
核心提示: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丢失发票,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及份数   1、《
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丢失发票,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及份数

  1、《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提供公安部门受理报案的有关材料; 

  3、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办理流程

  纳税人向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提出发票挂失声明申请。综合服务窗口查验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资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齐。资料查验通过后,综合服务窗口通过系统正确录入相关信息。

  国税机关承诺办理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附件: 发票丢失被盗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