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工商发布消费提示:谨防节日促销“陷阱”

11.02.2015  21:28

        中新四川网2月11日电 (记者 刘忠俊)11日,成都市工商局再次发布春节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擦亮眼睛,货比三家,理性消费,谨防节日促销“陷阱”。

        成都市工商局消保处副处长辛建华称,每逢春节等节假日,许多商家都会以“厂家直销、打折、降价、换季处理、大甩卖”等手法招揽消费者,扩大销售额。但个别不良商家借促销手段玩“猫腻”,设置重重消费“陷阱”,诱导购物,引发消费纠纷,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要货比三家,并留意商品日常的销售价格,谨防虚假打折。要理性对待商家促销,不要轻易相信商家的广告宣传,应看过实物及说明书后再做出购买决定,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和购物计划来购买商品。

        同时,要详细了解促销规则。注意仔细查看经营者在经营场所中所明示其开展促销活动的具体内容,了解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的限制性条件。

        消费者在确定购买时,还要细心检查商品质量,索要发票、服务单据及“三包”凭证。查看凭证上的相关内容,购货票据上注明的产品名称、型号等是否与所选购商品相同,保管好购物凭据,以便在出现问题或发生纠纷时同经营者协商。

        如果出现纠纷或者质量等方面问题,消费者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其他相关部门反映或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