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变“县”为“区” 今日起全区启用新机构印章吊牌

01.03.2016  19:13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罗向明) 双流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3月1日起,原双流县各级机构整体更名为成都市双流区的工作机构,并启用新机构印章、吊牌。记者在双流区看到,按照要求,双流的各单位和部门,都在陆续进行单位名称的变更和相关指示牌的更换。

在双流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记者发现无论是建筑外墙,还是服务大厅各处的牌子,都进行了相应的更换。双流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政务服务中心标示牌更换基本结束。

记者发现,虽然很多单位已经更换了指示牌,但并没有重做牌子,而是本着节约的原则,都是在原牌子的基础上,对所涉的“”、“”字样进行更换。双流区政府公告称,自2016年3月1日起,成都市双流区使用撤县设区后的名称、地址、印章核发相关证照。原双流县人民政府和相关业务部门在撤县设区前核发的证照,在证照的有效期内或规定年检时间前继续有效、正常使用;因撤县设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更换证照的,到原证照核发机关申请办理,并免缴证照更换费用。证照核发机关不得强制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更换证照。(若因上级规定等客观原因,导致暂时无法使用撤县设区后的名称、地址、印章核发及更换相关证照的,则执行上级规定,相关业务单位须做好解释说明。)

因撤县设区带来的金融机构账户名称及水、电、气、通讯用户缴费名称等改变,由各业务单位负责通知相关单位、个人根据业务需要实施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