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县原县委书记高志坚涉嫌受贿犯罪被执行逮捕

06.11.2014  17:46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在线记者 谯娇)今(6)日,记者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获悉,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2014年7月14日,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成都市双流县原县委书记高志坚受贿犯罪立案侦查。

9月25日,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高志坚执行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高志坚简历

高志坚,男,汉族,1964年5月生,四川郫县人,1985年3月加人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四川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

1981.09——1985.07 四川农业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85.07——1985.08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待分配工作;

1985.08——1986.12 崇庆县三江镇政府工作;

1986.12——1989.11 崇庆县三江镇政府副镇长;

1989.11——1995.11 崇州市(崇庆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副局长;

1995.11——1997.01 崇州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

1997.01——1999.07 崇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其间:1997.09一1999.07 在四川大学工商管理研修班学习并结业);

1999.07——2000.01 中共崇州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0.01——2001.04 中共崇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01.04——2002.12 中共崇州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其间:2000 .03一2002 .01 在省委党校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并毕业);

2002.12——2003.01 中共邛崃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3.01——2005.02 中共邛崃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5.02 ——2008.10 邛崃市委书记、邛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10—— 双流县委书记。

2014年6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成都市第十次党代会代表

(资料来源: 中国经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