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参保人员转院起付标准实现联网自动结算

13.09.2016  14:08

  本市参保人员注意啦,今后参保人员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因病情需要转院的起付标准全部实现联网自动结算。

  具体办理流程为:转出定点医疗机构确认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院--转出定点医疗机构葳参保人员出具转诊单,并为其及时刷卡办理住院费用结算手续,同时在“转院”勾选框内勾选“转院”选项--参保人员将转诊单交给转入定点医疗机构,转入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正常办理入、出院及住院费用结算手续,转院起付标准由医保信息系统根据情况自动计算补差或减少金额。若因转出定点医疗机构未勾选“转院”选项,造成符合转院条件的参保人员起付标准多计的,由转出定点医疗机构向参保人员返还多计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