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宣汉县南仙福利煤矿扩建工程竣工验收结论的函
达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你委《宣汉县南仙福利煤矿扩建工程综合竣工验收的报告》(达市经信〔2013〕394号)收悉。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以《关于宣汉县南仙福利煤矿扩建工程安琪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复》(川煤监函〔2013〕286号)批复宣汉县南仙福利煤矿扩建工程安全设施及条件竣工验收合格。四川省煤炭工业协会组织专家组进行了竣工验收,煤矿企业根据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了整改完善。根据《四川省煤炭工业协会关于报送宣汉县南仙福利煤矿扩建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的函》(川煤协会函〔2014〕6号)和宣汉县煤监办对存在问题整改的复查结果,该矿完成了建设任务,各主要生产系统均达到9万吨/年生产能力。验收结论为:宣汉县南仙福利煤矿扩建工程项目从立项、设计审批、施工建设到竣工验收,符合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完成了设计的工程量和工程投资,建设内容符合设计,工程质量合格,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设施等专项验收合格,各生产系统试运转正常。矿井依法取得了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矿井各生产系统均达到9万t/a设计规模,矿长及特种作业人员均培训合格并取得了相应的资格证书,矿内外、井上下通讯畅通,矿图与实际相符,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竣工验收时,对矿井所有巷道硐室、设备、设施进行了全覆盖检查,现场未发现非法违法生产区域,矿井管理机构和各种制度基本健全、各种图件基本齐全。竣工验收委员会同意宣汉县南仙福利煤矿扩建工程项目综合竣工验收现场审查合格。
现将竣工验收结论印发你委,煤矿取得相关证照并经复产验收合格后,可正式投入生产。请督促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落实现场管理责任;加强采掘工作面顶板及支护管理,确保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畅通;加强通风、瓦斯管理,完善通风设施,合理分配风量,确保全矿井各用风地点风量、风速和风质符合要求,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二、加强密闭动态管理,启封临时密闭应报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严禁在非核定煤层、区域设置采掘头面。完善临时停电停风管理制度和瓦斯排放制度,提高通风系统搞灾能力。严禁在非核定煤层、非核定采掘头面和非设计区域作业。
三、加强矿井水害防治工作,严格按要求进行探放水,加强井下作业人员防治水知识的培训,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
此函。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