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三强化”抓好农村能源安全管理工作

28.06.2016  23:36

  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能源安全工作,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县农能办立足本职,主动作为,通过“三强化”狠抓农村能源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止各类农村能源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强化领导,提高责任意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农能办具体负责农村能源安全管理工作,各项目乡镇协调配合,负责安全监督,明确各级主要领导及工作人员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问责有据,进一步强化各自责任意识。

  二、强化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制订完善农村能源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做到事前有防范、事中有措施、事后无损失。一旦发生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和使用事故或其它紧急情况,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启动应急机制,妥善处理并及时按程序上报,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三、强化宣传,增强安全意识。利用广播电视、沼气服务网点、村务公开栏,采取墙报、宣传标语、发放沼气安全使用手册等多种形式进行沼气安全大宣传,普及农村能源安全使用及管理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生产与使用,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环境。(梁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