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史档案第三次申遗 多数为孤本珍本
早报记者 龚菲
从媚日筹建慰安所的乔鸿年为领取酬金而写下的领款凭条,到南京市市民呈报家人被杀、被奸、财产被抢的申诉;从南京市临时参议会关于南京大屠杀案的调查报告到世界红卍字会南京分会、崇善堂、普育堂等团体掩埋尸体、救济难民情况统计——2月11日,南京市档案局公布了183卷、形成于1937年至1947年10年时间的侵华日军在南京制造大屠杀惨案的犯罪事实。
这批书面资料于1949年4月23日南京解放后,由南京市军管会接收,至今从未公开过。此次首次公开这份弥足珍贵的材料也是为推进“南京大屠杀史档案”申遗工作。
来自民国市政府档案
近日,南京市委、市政府下发《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南京国家文化遗产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明确,“南京大屠杀史档案”申报世界记忆遗产,申遗工作由市申遗工作办公室总负责,由该市档案局和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牵头。据了解,这是该市第三次对“南京大屠杀史档案”进行申遗。
2月11日,南京市档案馆公布了一批形成于1937年至1947年来自于民国南京市政府的档案,该资料共183卷,详细记载了侵华日军在南京制造大屠杀惨案的罪恶事实和日军侵占南京期间犯下的大量罪行。据南京市档案馆档案征集利用处处长、研究员夏蓓介绍,这183卷档案分为大屠杀暴行、掩埋尸体、市民呈文、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设立慰安所等方面,都是民国南京市政府留下来的。1949年4月23日南京解放后,这批档案由市军管会接收。
早报记者了解到,早在2011年,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南京市档案馆就启动“捆绑申遗”,共有形成于1937年至1948年间的5组档案,列入第三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分纸质、照片、胶片三类。2012年8月13日,南京市第二次启动南京大屠杀史档案“申遗”工作。
据夏蓓介绍,此次公布的资料是1949年4月23日南京解放后由南京市军管会接收,至今从未公布过,其中涉及的内容包括:世界红卍字会南京分会、崇善堂、普育堂等团体掩埋尸体、救济难民情况统计;民国南京市政府各附属机关和各区公所关于南京市民遭受日军屠杀、房屋焚毁、财物被掠的调查;南京市市民呈报家人被杀、被奸、财产被抢的申诉和南京市临时参议会关于南京大屠杀案的调查报告等,有相当一部分是1937年至1939年间形成的同时期材料,涉及面广、人物背景非常丰富,既有民国要员、专家、学者、平民百姓、国际友人,又有参加南京大屠杀的日本侵略者。绝大部分为原始件,为“孤本”、“珍本”,不仅具有独特性,而且具有稀有性。在回击日本右翼势力妄图否认侵略历史、揭露罪恶的侵略战争、控诉日本军国主义罪行、教育后人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史料价值。
位于南京秦淮区中山南路67号的大华大戏院地处新街口南端,是南京建造最早的戏院之一,规模、设施均居民国南京之首。大华大戏院与首都大戏院(后改称解放电影院)、世界大戏院(后改称延安剧场)、新都大戏院(后改称胜利电影院)并称为民国南京四大影院(后两家已被拆毁)。2013年5月29日,经过两年多的维修改造,大华大戏院重新开业。在这183卷宗中,一份1945年9月27日的档案,清楚地反映了抗战期间8年时间,大华大戏院被侵华日军侵占的史实:“南京沦陷后,地处市中心的大华大戏院被日军侵占,经营权被夺,戏院负责人离开南京避难,时间长达8年之久。1945年抗战胜利后,大华负责人回到南京,清点后发现过去设施一流的大戏院惨遭蹂躏,损失巨大,不加大整理难以恢复往日规模。因此,这份递交给市政府的申请报告,要求政府拨款尽快修复大戏院。”当时大华大戏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太平路155号,这份由大华董事长李治隆签名、盖章,写给当时南京市长马超俊,要求归还戏院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报告,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日军侵占公共资产的罪行。
一份独特的档案
“这是目前唯一一份由日本扶持的伪政权——‘南京市自治委员会’下文成立慰安所的档案。”南京大屠杀史研究会顾问经盛鸿教授说,此次公布的资料中,有一份1938年“南京市自治委员会”关于总务问题之往来文书档案,该档案极为特别:用钢笔书写的“函传厚岗军人慰安所军乐队乔鸿年先生来会领取演员酬金”格外引人注意。
1937年12月13日,日军占领南京后不久,经日本扶持下的南京市自治委员会下文成立慰安所,日方在南京设立慰安所的第二条途径就是通过南京本地的一些汉奸地痞,通过“招募”、胁迫、诱骗中国妇女,设立了慰安所,进行商业性的经营。乔鸿年是战前南京著名的流氓地痞和戏霸。
在卷宗第37页清楚写着领取酬金缘由:“1938年1月14日、15日,连续两天在厚岗慰安所举行游艺会,慰问日军部队官兵,其费用由兵站司令部支付。”4天后,慰安所老板乔鸿年拿着日军给的一张领款凭条,到南京市自治委员会下属总务课领取酬金。经盛鸿介绍,结合自己多年研究证明,在南京档案馆中目前已发现关于慰安所档案17份中,这份是最特别的,“演员”其实就是“慰安妇”,“酬金”就是军方支付给慰安所的费用。没有日军授意,自治委员会批准,这家慰安所乔老板,有天大胆子也不敢去领这笔钱。“这也是日军在南京成立慰安所的一个铁证。”
(原标题:南京大屠杀史档案第三次申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