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启动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网络交易违法行为
本报讯(皮家璇 记者 刘佳)省工商局5月17日宣布:在全省正式启动为期半年的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网络交易平台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违法广告、刷单炒信、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商标侵权、网络传销、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等违法行为。
7月至10月期间,将集中整治网络交易平台问题,以当地主要网络交易平台及全国性主要网络交易平台在当地的分支机构落实平台管理责任为重点,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评估和问题整改约谈,形成对平台的专项检查评估及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在不久前结束的“红盾春雷行动2016”期间,全省各级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网络案件419件,同比增幅达381.61%。
针对全省网络市场目前仍不同程度存在的违法广告、刷单炒信、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商标侵权、网络传销、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等违法行为,省工商局因地制宜细化了九项专项行动,包括:针对重点网络市场领域,强化检查规范;落实网店实名制,规范网络经营主体;加强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打击网络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强治理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开展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强化竞争执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集中整治网络交易平台问题;畅通网络维权渠道,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行为;强化信用监管,实施网络违法失信惩戒。
根据安排,行动期间,将对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问题集中的网络市场领域加强监管,突出对节假日等网络集中促销节点、主要网络交易平台及平台上差评多的网店、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开展检查,各地结合实际对农村电商、跨境电商、在线旅游市场等进行督查;对严格落实“电子标识亮照”“网站自行亮照”“平台为网店亮照”“平台为网店亮标”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依法查处。
工商部门还将组织对省内主要网络交易平台及全国性主要网络交易平台在四川的分支机构、部分网络交易平台的仓储地销售的家用电器、服装、鞋、装饰装修材料等商品质量开展专项抽查检验。严查通过网络对商品质量、性能、用途等进行虚假宣传、虚假显示,误导消费者行为;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行为;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行为;附赠式和抽奖式有奖销售商品,谎称有奖销售或者对所设奖的种类、中奖概率、奖品种类、数量等具有欺骗性的有奖销售行为。
5月至11月期间,专项行动将围绕畅通网络维权渠道,积极推动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建立并完善网购消费赔偿先付制度和消费纠纷快速和解机制,扩大网络案件案源,同时,将网络经营者的行政处罚信息记入信用档案,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对应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的网络经营企业,一律列入“黑名单”实施约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