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千支法律服务小分队进万村(社区)

21.04.2015  22:21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庞莹) 4月21日,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关于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深入推进“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各地每年组织1000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1万个行政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每个小分队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

在‘法律七进’工作中‘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覆盖面最广、涉及范围最大。”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意见》的出台旨在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增强农村、社区干部法律素质,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村村民、社区居民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常识和法律途径。

在宣传内容上,《实施意见》将农业农村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婚姻家庭和弱势群体权益保障等13个方面的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列为重点。在宣传方式上,强调按照“三贴近”的要求,采用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形式,充分利用农闲时间、集市逢集日和各类特殊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抓好农村、社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继续推动每个县(市、区)启动建设1-2个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文化景点等特色亮点工程;广泛开展法治文艺巡演和“以案说法”、“以调释法”等活动,让广大农村村民、社区居民在寓教于乐中潜移默化地学习和掌握法律常识,提高法律素质。

工作方案》对《实施意见》提出的“法律进乡村、进社区”的主要目标和基本任务、宣传内容、工作举措进行了细化。要求把“法律进乡村、进社区”与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建设平安乡村、平安社区结合,在乡村突出农村两委干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村青少年儿童三类重点人群,在社区突出社区干部、城镇新居民、社区特殊人群三个重点,深入开展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法治宣传教育。

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开展法治“四进村(社区)”,即法治宣传资料、法治文艺巡演、法律援助、法律顾问进村(社区),推动农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化。同时,大力推进乡村、社区普法“六个一”工程,在每个乡镇(街道)设立一个法治辅导站、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法治宣传队伍、一个法治宣传栏或一个法律图书室(角)、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每户发放一张便民法律服务联系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