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监委出台十八条措施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 推动惠企政策落地
·切实解决融资“难贵险”、生产要素成本高、“新官不理旧事”、拖欠账款等问题
·坚决查处对企业提出的合理诉求故意刁难、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
·坚决查处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中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吃拿卡要、徇私舞弊、涉黑涉恶“保护伞”等问题
近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督促落实“六稳”“六保”部署要求、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立足发展大局,聚焦主责主业,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努力为全省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立足纪检监察职能职责,《措施》明确了7个方面18条举措,包括推动惠企政策落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引导政商亲清交往、联动处置信访举报、保护干事创业激情等,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为确保《措施》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在制定出台过程中,省市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召开座谈会22场次,先后听取了300余名民营企业家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征求了法检、统战、发改、市场监管等16个省直部门的意见。
《措施》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政策落地有差距”“营商环境有短板”“亲清交往有顾虑”三个方面的问题,立足纪检监察职能职责逐项回应。在政策落地方面,提出督促相关部门严格落实中央“六稳”“六保”部署要求,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反映集中的融资“难贵险”、生产要素成本高、“新官不理旧事”、拖欠账款等问题,加大对受疫情影响民营企业“减负输血”力度。在营商环境方面,提出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系列具体部署,分层分类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持续正风肃纪,坚决查处对企业提出的合理诉求故意刁难、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坚决查处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中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吃拿卡要、徇私舞弊、涉黑涉恶“保护伞”等问题。在规范政商交往方面,提出对照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旗帜鲜明支持鼓励公职人员帮助民营企业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为企业发展提供信息咨询、政策解读。
《措施》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从信访举报、案件查办、案件信息发布等纪检监察业务流程入手,明确依规依纪依法,尽全力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积极构建民营企业信访举报“绿色通道”,用好“阳光问廉”媒体监督平台,优先办理涉及妨碍民营企业发展、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检举控告,选取典型进行挂牌督办。
《措施》注重强化自身约束,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过程中,应改进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影响,严禁借工作之名违规插手民营企业经济纠纷、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严禁泄露民营企业商业秘密,注重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侯荣 记者 陈松)
责任编辑:李婷玉 分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