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确“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任务分工
16.05.2018 12:12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意见》就落实《四川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提出的7大类28项主要任务和50项具体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根据职能职责明确了相关工作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共涉及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省级有关部门或单位40个。
《意见》提出四川将健全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在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四川将积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构建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等较为健全的专业照护服务体系,并且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创新优化照顾服务提供方式,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和水平。
在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方面,《意见》提出四川将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探索制定子女照料失能老年父母的支持政策,在假期和用工制度方面进行适当倾斜,推动各类养老服务设施标准制定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全面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与此同时,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建立健全医养结合优惠扶持政策,全面建立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开办(或内设)医疗机构,提高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并推进老年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建设。
《意见》还提出将加快推动老龄产业发展、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社会环境、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并要求各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切实把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2017年10月26日,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四川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规划包括9章36节,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全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四梁八柱”,明确到2020年,老龄事业发展整体水平达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养老体系更加完善,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运转更加高效,支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的社会环境更加友好,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能力显著提升。
《意见》的印发是四川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有力举措,对推进《四川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记者 李天琪)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16.05.2018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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