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医院获民用航空人员二级体检鉴定资质

27.02.2014  03:48

      本网讯 刘军报道 :日前,民航西南管理局副局长吴小兵代表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向学校医院颁发了“民用航空人员二级体检鉴定机构”证书。这是学校医院经过一年多的建设、整改后,重新获得的鉴定资质。
      据了解,为提高民航空勤人员和空中交通管理员体检鉴定工作质量,规范管理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机构,民航局决定按183部要求,对业内鉴定机构进行新一轮审定。2013年年底,在第一届民航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机构评审委员会”上,与会专家对申请分级评审的体检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评审。根据核准后的检查评审结果,从原十三家授权体检鉴定机构中,重新委任了十二家“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机构”。其中一级体检机构5家,我校医院是6家二级体检机构之一,民航局航空医学中心门诊部为三级。
      作为二级体检机构,校医院能够独立完成《民用航空人员体鉴定机构管理程序》第4.1至4.5条规定的体检鉴定项目和《空勤人员、空中交通管制员体检鉴定》(AP-67FS-002)规定的辅助检查项目(心理认知功能检测和头颅核磁共振检查除外)。一级体检机构只能执行办证体检,不能从事飞行员的招飞体检。以后民航飞行员的招飞体检只能由7家二、三级体检鉴定机构完成。
      在颁证仪式上,吴小兵向学校医院表示祝贺,并提出了四点希望:要以此次评审为契机,全面提高医院的工作质量;要落实责任,针对评审中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梳理,列出计划,逐一加以落实整改,推动医院的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要进一步规范体检流程,加强质量控制,把好体检关;要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切实提高医疗服务品质。
      吴小兵指出,民航飞行学院医院与其它体检机构相比,在体检之外,还承担着许多重要的社会职能。希望医院与成都民航医学中心等兄弟单位相互学习,加强交流与合作。在临床医疗、体检鉴定、航空医学教育方面全方位发展,充分发挥在航空卫生、大学生健康、公共卫生方面的宣传教育作用,为民航从业人员打下坚实的航卫基础,为民航安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