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州1.23亿元医疗救助74.85万人次

02.01.2014  15:51

  凉山日报1月1日讯(记者 张崇宁) 去年12月27日,记者从州民政局获悉,2013年,我州全年城乡医疗救助74.85万人次,发放救助金1.23亿元。其中:农村医疗救助66.84万人次(资助参合60.39万人次),支出救助金1.06亿元。城市医疗救助8.01万人次(资助参保6.39万人次),支出救助金1660.9万元。
  去年,民政、财政、卫生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个州级部门联合发文,在全州全面推进城乡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优先将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性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大病纳入救助范围。救助对象患以上8类重特大疾病在政策范围内经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医疗保险或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后,再经过平常的医疗救助,仍难以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全州统一按救助比例60%,一个自然年内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万元,给予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及时、有效缓解了救助对象的困难,达到了“病有所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