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反腐规划:区县部门负责人每年交报告述责述廉

08.02.2014  12:36

  成都出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暨建设廉洁成都2013-2017年实施意见

  成都5年反腐规划

  -加大惩处

  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建立完善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及运用机制

  “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有效预防

  试点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

  要全面推进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重要干部票决制

  -强化监督

  区(市)县党委、政府和市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向市委提交述责述廉报告

  日前,成都出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暨建设廉洁成都2013-2017年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5年内,成都将建立“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严肃查处当事人,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整治政绩工程等9大方面

  《实施意见》中称,要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的贯彻落实,切实纠正“四风”。坚持集中督查、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盯住重大节假日开展廉政提醒和明察暗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把遵守和执行情况纳入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纪违法行为。

  《实施意见》提出,认真解决“四风”突出问题,要重点整治9大方面的问题,包括:“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庸懒散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会所中的歪风”,违规配备和使用公车、超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建设楼堂馆所,“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