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年研究起草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
昨天上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作工作报告,今年市人大拟对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进行调研起草。下一步,本市要利用价格杠杆促进停车资源均衡利用,开展城六区停车秩序示范小区试点,通过3至5年努力,使停车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规划布局
居住停车增加供给
去年,北京市人大对停车管理规定进行了立项论证,并启动调研工作。今年,该工作将进一步向前推,杜德印表示,拟对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进行调研起草。
据杜德印介绍,去年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组织力量深入停车场、居住区、街巷胡同实地调查,弄清了全市特别是中心城区停车秩序存在的问题,比如无偿停车、车多位少、乱停车乱收费等。
市 人大常委会明确提出,要坚持停车位的商品属性,按照“车位分类、停车入位、合理付费、严格管理”的原则,严格区分居住停车和出行停车,增加居住停车位供 给,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资源均衡利用,通过分区试点、分阶段推行停车管理工作,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调控、社会参与全民守法的停车管理新体制新机制。
目前,市政府制定了中心城公共停车场布局规划;加快驻车换乘停车场等设施建设;加大停车秩序整治力度;开展城六区停车秩序示范小区试点;明确通过3至5年努力,使停车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分别入法
停车管理拟先立法
在今年的工作报告中,杜德印还提到,为缓解城市中心交通拥堵,制定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规定。记者从北京市交通委获悉,限行以及收拥堵费等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的措施或入法。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委员容军表示,停车管理、限行以及收交通拥堵费都可以达到控制小客车使用强度的效果,但所有手段全部进入一部法律可能不太现实。目前,相关部门拟先对停车管理立法。有关其他降低小客车使用强度举措,比如限行以及收交通拥堵费拟与停车管理分开入法。
另据记者了解,北京的尾号限行措施从2008年开始实施,以政府文件形式出现,被定义为“地方性临时措施”,至今该措施已多次延续。
容 军提到,由于尾号限行一直是以“临时性措施”的形式出现,一些法律专家认为,临时性措施持续延长缺少法律依据,而且与《立法法》有冲突。因此,尾号限行的 合法性问题需要研究。在此次降低小客车使用强度的立法工作中,就考虑到尾号限行的问题,为以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何实施限行提供法律依据。
□立法思路
差别化收费应在立法中明确
市政协委员、市交通委副主任李晓松认为,北京已经实施停车差别化收费,但以政府文件的形式下发,下一步应该在立法中明确,同时进一步细化差别化收费措施。
差别化收费的根本要体现市场调节供给,在下一步的停车立法中,停车价格应充分体现市场调节作用,价格反映土地价值,越是核心区停车费越高,越是距离
写字楼近的地方越贵,甚至马路对面的价格都可以根据市场定不同价格,发挥经济杠杆作用,调节小客车使用强度。
李晓松提到,在日本东京,停车费是政府的很大一笔财政收入,车辆是市民的私人用品,但它占用的是政府的土地。目前,主城区80%的停车位是免费,这无形中是对城市公共资源的消费,同时产生道路拥堵等外部效应。
细化违法停车处罚实施办法
北 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停车管理处处长穆屹认为,按照现行法律,执法人员可以对违法停车车辆进行罚款甚至拖车。但是具体怎么实施,涉及执法内容以及力度方 面,可以在地方立法中进一步细化。比如,车辆违章后,在什么情况下被拖车,由什么单位拖车,拖车费用标准。另外,在执法力度方面,是否进一步增加执法力量 和频次。目前,只有交警可以执法,为了增加执法力量,民警是否也可加入执法。
穆屹还提到,立法要厘清市交管、住建委、交通委等单位 在停车管理中的职责,现行法律中有些条款可能不清晰,涉及某些执法内容时,没能明确到底由哪个部门主导。同时,对执法内容应更加清晰化,比如对于很多私装 地锁的情况,现行法律规定了有物业的情况如何管,但是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如何处理私装地锁的情况还是空白。新的立法中,应消除执法盲区,提高违法成本、 执法手段,加强执法队伍。
体现停车资源统筹利用理念
穆屹提到,在普查过程中发现,一些大的行政区域,已经达到区域内的供需平衡,但很多车辆还是会拥挤在某些点乱停,这主要是没能充分利用区域内的各种停车资源,“希望在立法中能体现停车资源统筹利用的理念”。
目 前的停车设施中,涉及公、私、民、商等多种性质的停车位,要调动所有力量的停车资源,可能仅靠某个单位协调很难办到,比如现在交通部门已经在推错时停车, 但一些机关单位的大院或者社会停车场可能不愿意夜间为周边居民提供停车位。通过立法推动,应该让所有车位都收费,同时,让车主能利用起来。
“我 们可以按街道、社区一个个实现区域供需平衡。不同位置,打不同的拳。”穆屹举例说,在东西城核心区,就要减少车位提高价格,不仅可以降低停车使用强度,同 时起到疏解人口的作用。对于延庆这样的郊区就可以通过调整规划,多配车位。最终,通过停车规划、严格执法逐步实现各区域的停车治理。穆屹表示,去年,通过 办理人大政协的议案提案取得很好效果,从相对发散的方向,大家逐渐统一了对停车治理的思路。下一步,就是要研究把思路进一步落实,以法律的形式得以体现。
□专家观点
利用现有政策推动停车管理
据了解,目前,北京实行了收费员信息网上可查,市民扫二维码就可以判断是否是正规收费员。另外,立体停车场建设鼓励办法也已出台。同时,提出各区县与停车公司采取特许经营方式经营,但目前,不少区县仍采用委托经营的方式,缺少公开招标过程。
相 关专家表示,停车管理的确存在法律不健全的问题。但现行行政手段及法律依据也能解决很多问题,这些政策的利用和法律执行并没有达到较好效果。“法律代替不 了体制,也代替不了政府管理,法律制定出来了,关键在落实。”上述专家认为,现在的停车资源和管理都存在问题,但如果寄希望于立法解决很多问题是不现实 的。
该专家表示,目前,交通部门正在进行全市的停车位资源的普查,该工作工程巨大,推动比较慢。但实际上现在一些区域的路侧、小区 内以及社会停车场的停车资源都很明确,关键是机关大院的资源可能难掌握。在现有资源下,职能部门也可以逐步推动停车治理工作。比如市区由市交通委负责停车 位建设,下游由公安交管部门对区域周边执法,清理占道停车,最终形成区域内的停车秩序治理。
从速解决停车费流失问题
据市政协委员石向阳介绍,按照北京相关规定,经营占道停车位的停车企业,要向政府交纳占道费,一类地区每车位每天交35元,二类地区每车位每天交15元,三类地区每车位每天交3.6元。
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北京共有100多家备案停车企业,经营着约4万个路侧停车位。按照占道费标准计算,北京全市正规停车企业应向政府交纳约4亿元左右占道费。
但 实际上,这三类地区经营者向车主收费的基础标准,分别为每小时10元、每小时6元和每小时2元。如以每个车位每天8小时内泊车且每个小时都按首小时价格保 守计算,正规停车企业一年向车主收取停车费总额超过10亿元。也就是说,停车收入仅有不到50%进入政府财政收入。
相关专家表示, 目前,各级政府直接收取的停车费,或者向停车企业收取的经营权费用、占道费,大多以行政事业性收费被列入政府非税财政收入。而我国相关法律中几乎没有对 “城市道路临时停车位”作为财政收入项目进行收费的明确规定,下一步立法中应明确规定。同时,政府宜将收取的停车费用于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停车场或改 扩建新的停车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发展,满足公共需求。
□记者探访
东大桥示范停车街
占用人行道停车问题严重
去年7月底,北京推出130条示范停车街。示范街内的违法停车处罚为:罚款100元、记3分,驾驶员不在车内的违法车辆将被清拖。昨天下午记者走访示范停车街之一的东大桥路发现,占用人行道停车等违法停车问题仍然严重。
昨 天下午2点多,记者来到朝阳区东大桥路口北看到,道路东西两侧均划有停车专用位。记者询问多个停车管理员,他们分属于不同的停车管理公司。据了解,在路边 停车第一小时为10元,随后每多停一小时增加15元。也有停车管理员为在附近工作或居住的人提供“包月服务”,价格在350元至600元之间。而附近其余 的停车场费用平均在每小时8元。正在找车位的张先生表示:“过来办事,停一会儿还承担得起,要是停一整天,停车费就很难负担了。”
此外,在东大桥路与朝阳门外大街的交叉路口西北角,数百米的人行道上停放着近50辆私家车,立在路边的提示牌上写着“此处停车收费为违法行为”。“因为不收费,所以这里每天车都停得很满,来晚了就没地方了”。居住在附近的居民称。
在 东大桥路西侧的一处院落内,里院为住宅小区,外院则汇集了快捷酒店、饭店以及足疗店,在百余平米的公共空间内,商户私下划定了自己的“停车范围”。快捷酒 店的工作人员表示,“这院子里面没人收费也没人管,但只有在我们店内住宿的旅客才可以在门口免费停车,其他外来车辆就不行了。”在该酒店门外划着数十个 “专用停车位”,其中有六七个都空着,但都用地锁、柱子围得严严实实,车位外横七竖八停着各种车辆。
□现存问题
“位少车多”乱停放
据市政协委员石向阳介绍,目前北京市交通委公布的车位和汽车保有量相差甚远,造成停车秩序乱以及乱收费等现象。市政协委员、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郑实也认为,当前停车位不够,经常出现占用消防通道和绿地、城市公用道路资源现象。
市政协委员、法国威立雅交通巴黎地铁集团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康伟宏称,北京停车收费目前有两大乱象。第一,很难判断停车收费人员是否被授权;第二,有些收费停车场没有按照《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
明确停车场收费标准。
市政协委员石向阳认为,目前,停车费收取采取委托式经营,同时又变相采取层层分包的承包制,停车公司不按标准收费,甚至多划车位乱收费,停车场成停车公司稳赚不赔的买卖。
另外,作为公共资源的道路停车位,没能把车主付出的大部分停车费转化为财政收入,城市的停车管理以及停车费用、占道费用管理存在严重交叉,还存在一定寻租空间。虽然停车费用不断增长,但巨额停车费去向并未得到公开。
■其他建议
对乱停车交警应严格执法
李 晓松提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违法停车可被罚款甚至被拖车,但现在路面上到处可见乱停车现象,被贴条的是少数,被拖车的更是寥寥。这 说明我们在严格执法方面做得不够,当然这里面有车多位少等因素,但并不是说车位不足够之前大家就可以一直乱停车。应从部分重要区域试点,比如主干道周边或 者拥堵严重区域,要严格落实乱停车处罚。
市政协委员、民建北京市委秘书长李申虹对此也深有感触,她说,前些年去四环附近的世纪城小 区,周边车辆就有违法占非机动车道现象,“现在乱象更甚,之前车辆竖着停,现在斜着停,机动车道都快要被占了。”李申虹认为,政府必须想办法遏制部分区域 愈演愈烈的乱停车情况。
李申虹说,当地交警部门提到,周边居民停车的确困难,贴条多时居民就会找交警解决停车位问题。“交警负责执法,停车场建设要靠其他部门协调。政府可以开展区域试点,逐步攻克中心城停车难题。”
市区街道三级推动错时停车
李晓松认为,鉴于北京市停车位不足的客观情况,公安交管部门应考虑划定一定路段允许夜间(22:00-06:00)路边停车,而对于昼间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甚至机动车道乱停乱放的机动车,公安交管部门应依法实行罚款、驾驶证扣分等严厉措施。
李申虹也提到,不仅路侧可以错时,医院、学校、机关单位、商场等白天忙晚上空的停车场都可以尝试,错时停车的停车场在夜间可适当收费,但比白天应该便宜,主要服务周边居民。
“这需要多部门配合,比如有些学校或者机关单位可能不愿意让外来车辆停入院内,街道、区交通委甚至市交通委就应该积极做工作。”李申虹也认为,治理乱停车在严格执法的同时要做好疏导工作。
为刚需车主提供公益性车场
市政协委员陈小兵认为,提高停车费的经济手段理论上能降低汽车使用强度,但目前免费的乱停车问题得不到治理,停车场按发改委所定价收费生意可能少,停车场私自降价经济手段效果大打折扣。
治理乱停车首先应合理疏导。目前,五环外公共交通有待提高,市民选择开车出行是情理之中。还有些市民需要送孩子、或者遇到恶劣天气,想要舒适、便捷的出行也应该理解。
陈小兵认为,应该在不阻碍交通且有条件的区域,为市民开辟公益性停车场,价格比目前的稍便宜,引导他们从路边乱停车向正规停车场转移。陈小兵还提到,应增加P+R停车场建设,最好四环外也能建,价格可以比五环周边的贵。
提高核心区停车收费标准
郑实介绍,在世界各国城市核心区停车费比其他地区收费高,这是一个普遍的事实。在国外很少看到有人能经常把车开到核心区去,跟国内一些城市相比,北京
核心区的收费水准并不高。
提高核心区停车收费是一个市场化的必然趋势,北京应该建成公交城市,而不是发展汽车城市,不是以解决停车目标需求为导向。
不过,郑实认为,当务之急不是提高停车费的问题,“我觉得要加强违章停车执法。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马上提高核心区停车费效果不大。”
公布路侧停车位收支状况
石向阳建议,本市应修改并完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规范停车管理工作。同时本市应建立全市停车位基础台账和数据库以及统一的道路停车收费管理系统。科学合理地利用城市道路资源,对公共停车资源实行全面统一规范的停车管理。
目前,公众对于停车收费公开收支账目的呼声强烈,停车位使用费应上缴市财政专户,有关部门也应每年公布资金收支情况,保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并回应公众关切。
为了强化监督,本市还可以成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联合组成的监督小组,每年度听取有关情况的汇报。
京华时报记者黄海蕾赵鹏潘珊菊郝少颖贾婷京华时报记者谭青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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