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棚改货币化安置工作受肯定 前三季度安置量为去年总量的2.5倍
11.10.2015 08:13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棚改货币化安置,即棚户区居民自己选商品房,政府“买单”,房价超出协议部分由居民自补。今年以来,我省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明确要求凡是未开工的棚改安置房项目一律不再开工建设,全部调整为货币化安置,同时出台政府补贴等优惠政策。年初,我省提出今年力争棚改货币化安置占比达40%。会议透露,10月底我省货币化安置占比或将突破这一数字。
和政府建安置房相比,货币化安置使居民拥有更大的自主选择权,提升其满意度;同时可大量消化库存商品房。会议透露,至9月底我省棚改货币化安置共消化商品住房逾7万套,占同期商品住房销量约18%;此外还能减少棚改项目建设、运营等工作环节,加快推进棚改工作。会议透露,得益于货币化安置,至9月底我省棚改已开工27.2万套,占年度目标任务的88%。
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宁在四川分会场出席会议并作经验交流发言。(记者 熊筱伟)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11.10.2015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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