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漫城变赌场 俩糊涂老板赌博机牟利16万被判刑

11.04.2014  23:19

中新网重庆4月11日电 (周瑜 黄霞)近年来,一些以经营电子游戏为主的电玩城以游戏机进行一些赌博游戏,表面上经营游戏厅,却在其中的游戏机上动手脚,开设赌场非法牟利。重庆黔江区检察院近日提起公诉,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被告人邱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3年6月,被告人池某某在重庆主城与朋友聚会时,听到郑某某谈到想转卖在重庆市黔江区开设的“欢乐猪”动漫城。池某某便邀约邱某某一起到黔江区对该动漫城进行考察。

经考察,该动漫城有打枪、赛车等一般游戏机及捕鱼机、六狮王朝等赌博机。池某某和邱某某想到一般游戏机及赌博机均能盈利,便决定买下该动漫城,之后,与该动漫城原来的合伙人林某某约定,一起投资合伙开设该动漫城,并由二被告人实际经营。

在完善变更登记手续后,该动漫城于2013年7月26日开始试营业,后邓某等人多次利用该动漫城提供的捕鱼机、六狮王朝等赌博机进行赌博。

2013年8月18日,因邓某在该动漫城赌博输掉4万余元,后与邱某某发生争执致本案案发,经公安局审查认定,该动漫城内的捕鱼机、六狮王朝、水果推币机等游戏机具有上分、下分功能,具有赌博功能。池某某、邱某某利用捕鱼机、六狮王朝等赌博机非法获利16万元。

黔江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池某某、邱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检察院指控池某某、邱某某犯开设赌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指控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池某某、邱某某均积极实施犯罪,作用相当,不分主从。池某某、邱某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具有坦白情节,均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案发后,池某某、邱某某的非法获利16万元已被公安机关扣押,均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故做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