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实施我国农业品牌发展战略
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司长张合成
市场化是农业现代化的灵魂,品牌化是农业现代化的标志。品牌化是价值提升的过程,是无形资产,其核心在于能够建立稳定的消费群体、形成稳定的市场份额。品牌象征着品质、代表着产业发展的成熟度,因此没有品牌的农业不能算是现代农业。
近年来,我国农业品牌培育方式不断创新。从规范认证、试点示范、展示展销、品牌传播、团队建设、品牌研究等方面开展工作,初步形成了以标准化生产和质量认证为基础、以产销促进和品牌推介为手段的农业品牌工作机制。完善了“三品一标”认证登记标准,规范品牌标准化工作;围绕“一村一品”试点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培育农业品牌;依托会展平台,培育推介农业品牌,努力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多措并举,创新模式,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开展品牌农产品评选,组织媒体进行网上品牌宣传,开展品牌产销对接等品牌推介和宣传活动,提高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
但我国农业品牌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比如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顶层设计、品牌主体不强、品牌小杂乱现象突出、区域品牌理念尚未普及、诚信水平不高等,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美国、日本、法国等国较早地进入农业产业化和品牌化时代,这些国家都把品牌建设作为参与全球农业竞争的国家战略。我国在国际市场上具有明显显著力和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屈指可数,每年进入全球最佳品牌的中国品牌寥寥无几,自主品牌建设明显滞后于经济发展水平。因此,我国必须加快实施农业品牌发展战略。
引导品牌发展布局。各级农业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对品牌发展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围绕当地的优势主导产业,制定并实施当地农业品牌发展规划。加快“一县一业”、“一村一品”步伐,把品牌战略落到实处,多渠道整合资源,引导品牌发展合理布局,以突出地方资源特色、品质特色、功能特色、历史沿革和文化内涵。
培育品牌创建主体。应加强对企业、农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等品牌创建主体的培育,培养一批懂得农业品牌和品牌经营的优秀企业家,以及从事品牌农业生产的具有品牌意识、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展壮大农业品牌建设的优秀人才队伍。可以扶持或引进一批具有较强开发、加工及市场拓展能力的重点龙头企业,对当地特色农业进行深度开发,并帮助农民合作组织及农业行业协会与中小农业企业建立起紧密的利益联系,形成共同打造农业名牌的利益体。
构建品牌发展机制。形成品牌发展的整体工作机制,理清品牌发展的各项职能工作,明确目标责任,避免出现职能交叉;形成品牌发展的激励机制,采取奖补或免费服务等方式,对品牌创建、品牌认证、质量提升、技术创新、品牌宣传推广等有利于农业品牌发展的各项活动进行激励;形成品牌发展的财政补贴机制,为农业品牌建设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品牌农业生产的财政支持力度。形成品牌发展的保障机制,可以根据当前的工作需要成立品牌工作小组,制定品牌工作目标,研究解决和协调处理品牌工作难题,督促检查品牌工作实施情况;形成品牌发展的考核机制,各级农业部门要建立落实各项工作的责任制,对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严格检查考核,务求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农业品牌发展取得实效。
创新品牌发展模式。推进农业品牌发展,通过政府推动、市场引导、行业促进、企业为主、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地创新品牌发展模式。(1)资源优势、经济薄弱地区可采用“整合优势资源”模式:通过“公用品牌+企业+合作社农户”的方法,以公用品牌知识产权和专业合作社建立起农户和企业之间分享生产和销售等环节经济利益的桥梁,形成以“区域优势资源为基础、公用品牌发展为核心、人才建设为动力”的农业品牌发展格局。(2)资源薄弱、经济优势地区可采用“龙头带动产业链”模式:以工业理念抓农业,依托农业龙头加工企业,大力推行“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在产业链条的各个环节中引入工业的发展理念,改进农业生产管理方式,以形成农业产业化、品牌化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互为促进的良好态势。(3)在“互联网+”思维蓬勃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农业品牌的发展应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形成信息共享、技术共享、资源共享格局,扩大品牌农产品销售范围和农业品牌的影响力。
健全品牌服务体系。应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与农户之间建立起稳定的产销关系,并在品牌农产品与经销商之间牵桥搭线。应为品牌农产品构建健全的信息网络和物流系统,在线上和线下为品牌农产品搭建产销信息平台。
完善品牌发展政策。加快引导各类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通过品牌注册、培育、拓展、保护等手段,创建自身品牌,保护知识产权,努力打造以品牌价值为核心的新型农业。政府部门要研究建立品牌建设与保护机制,做好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引导发展,研究改进税收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放宽金融信贷政策;行业协会要通过建立行业自律和发展机制,创新品牌产品塑造营销方式,加强人才培训,发挥好桥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