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加强挂职干部监督 防止脱离管理及“派非所需”

18.04.2016  08:44

    从制度上防止脱离管理及“派非所需

    不得简单把“跑项目、跑资金”作为挂职干部履职要求

    严格日常监管考核,分级建立挂职干部人才库

    不应长期只安排协助开展工作,一般不安排参加15天以上培训

    为进一步加强挂职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我省将认真落实从严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加强选派挂职统筹管理。这是记者从4月14日召开的全省加强挂职干部日常管理和扶贫工作机构统筹协调职能电视电话会上获悉的。

    近年来,我省大力实施以“五个一批”为总揽的干部实践锻炼工程,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新问题新情况,如个别挂职干部存在管理不到位、游离在外的现象,影响挂职锻炼成效等。

    省委组织部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挂职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派出、接收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挂职人选推荐和挂职干部管理的领导责任落到实处。要切实加强选派挂职统筹管理,严格落实申报备案制度,严格把握挂职安排原则,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适,防止“派非所需”。

    在从严从实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方面,要压紧压实挂职任务分工,不得简单把“跑项目、跑资金”作为挂职干部履职要求,不应长期只安排协助开展工作,保证挂职干部有职有权有责。其中,干部挂职期间,可结合履职需要安排参加短期培训,一般不安排参加15天以上的培训。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接收、派出单位都要与挂职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及时掌握挂职干部思想动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沟通提醒、批评教育。要严格落实日常监管考核,严格落实上下班考勤、请销假等制度。

    在严格问责追究优化保障机制方面,明确建立问责机制、畅通退出机制、优化保障机制。其中,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疏于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挂职干部发生重大事项失察不报、出现失职或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单位,要给予严肃批评和通报,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明确分级建立“挂职干部人才库”,实时掌握挂职干部动态信息,提升挂职管理工作效率水平。(记者 熊润频)

责任编辑:郑玮 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