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加强体育艺术教育 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05.05.2014  02:24
日前,攀枝花市出台《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和艺术活动的意见》,着力推动学校体育、艺术教育,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体育活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一是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体育和艺术基础教学。该市要求各中小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加强体育和艺术教学工作和“体育、艺术2+1项目”的要求,编制具有区域特色的校本教材,形成各具特色的体育、艺术教学体系。开足开齐体育、艺术课程,稳步提高全体学生的体育技能和艺术修养。 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艺体活动。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督促学校将大课间活动和阳光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严禁挤占校园体育活动时间,确保学生每天在校锻炼一小时。建立各类艺术和体育特色社团,依托社团开展形式多样的艺体活动。 三是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团队建设。要求各中小学校组建体育、艺术代表队,制定训练计划,指定专门教练员,提供训练场地和器材,保障训练时间。从2014年起,中心校以上学校必须建有一支合唱队和田径队,对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高中学校(含中职学校)建设体育、艺术团队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四是规范学生体育、艺术竞赛活动。建立健全学生体育、艺术竞赛体制。从2014年起,该市每年组织1次综合性阳光体育运动会和三大球比赛、乒乓球、羽毛球等九项体育竞赛,1次综合性文艺演出,每三年组织1次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活动,组织开展各县(区)和学校艺术活动巡回展演活动。 五是加强学校体育、艺术教师队伍建设。力争县(区)政府所在地学校3年内、农村学校5年内配齐专职体育、艺术教师,解决中小学校结构性缺编问题;积极创造条件鼓励退役优秀运动员从事学校体育教育工作;积极外聘高水平的体育和艺术教师担任学校代表队教练。保障体育、艺术教师待遇,将体育、艺术教师组织开展体育、艺术课外活动和业余训练纳入学校课时安排,计算工作量。 六是加快学校体育、艺术场馆设施建设。加大学校体育、艺术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在基层公共体育、艺术设施建设中统筹规划学校体育、艺术设施,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和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项目中加大对体育、艺术设施建设和器材配备的支持力度,尽快改善我市中小学校体育、艺术条件的不良状况。 七是加强“两类”示范学校建设。加强省、市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和艺术特色学校建设。在师资配备、功能室建设和器材配备方面给予“两类”示范学校适当倾斜。进一步发挥“两类”示范学校在区域内的示范和辐射作用,为区域内学校提供教师培训、教学研究和课程资源共享等支持,带动区域内学校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