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机关党委书记谭功元率队督查泸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

18.08.2015  13:23

8月14日至15日,按照省政府安办的统一安排部署,省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谭功元率该局危化处负责人及相关专家,莅临泸州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大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泸州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李思能、副局长邹江勇等陪同督查并汇报了泸州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4日下午,谭功元一行听取了泸州市安全监管局局长李思能及副局长邹江勇关于泸州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大整治情况汇报,随后赶赴位于纳溪区大渡口镇境内的中石化泸州油库进行了实地督查。15日上午,又对泸州集装箱码头危险化学品运输存放等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在泸州集装箱码头危险化学品堆场和泸州市海事局高坝海事所,谭功元详细听取了码头安全管理部门及泸州市海事局高坝海事所负责人关于码头危险化学品运输存放等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介绍,实地查看了危险化学品堆场现场情况,仔细查阅了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申报单等安全生产工作资料,询问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码头采取了什么措施,如何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等。对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谭功元要求码头和海事方面要立即或限期整改。

谭功元在肯定泸州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后强调,泸州集装箱码头要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对危险化学品要实行分类分区储存并进行物理隔离;千万不能超资质运输、装卸、堆放危险化学品;对临时堆场堆放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在1周时间之类安排货船装运出去;从事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货物等工作的人员,必须先培训获得从业资格证书后,才能上岗作业;港区内的车辆要按照要求限速行驶,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