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省级联席会议的通知
川办函〔2016〕15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6〕61号)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省政府决定调整完善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厅(局)际联席会议,建立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省级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如下。
召 集 人:王 宁 省政府常务副省长
朱鹤新 省政府副省长
召集人助手:蔡 竞 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滕中平 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范 波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黄 河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方 昕 人行成都分行副行长
赵 勇 省法院执行局局长
张晓勇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
朱廷君 省委政法委纪检专员
蒲善明 省编办机关党委书记
黄朝阳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总经济师
张澜涛 教育厅机关党委书记
方万云 公安厅指挥中心主任
李 俊 安全厅副厅长
张 力 民政厅副厅长
王 强 司法厅副厅长
黎家远 财政厅总会计师
董宏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社保局局长
李岳东 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应怀南 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巡视员
张晓燕 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张 强 农业厅副厅长
李维民 商务厅巡视员
窦维平 文化厅副厅长
欧力生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吕志军 省旅游发展委副巡视员
王 捷 省地税局总会计师
沈 健 省工商局副局长
周传军 省质监局副局长
魏夕和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刘 健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陈 智 省统计局副局长
陈久明 省法制办副巡视员
王道伟 省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邓新杰 省政府金融办副巡视员
敖太飙 省政府口岸物流办副主任
陈宗贵 省国税局总会计师
陈洪波 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杨泽军 成都海关副关长
何福汉 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唐经天 团省委副书记
王鸿璋 省工商联副主席
童 梦 四川银监局副局长
马建华 四川证监局副局长
杨立旺 四川保监局副局长
张 峰 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胡卫东 省网信办专职副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企业信用建设专项小组、个人信用建设专项小组和社会组织信用建设专项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范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黄河、方昕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三个专项小组分别由省工商局、公安厅和省质监局牵头负责。各专项小组的组建方案、成员单位、工作细则、运行机制等相关制度由牵头单位另行制定。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