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主创业可折算学分 允许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昨日记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今年起,全面启动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总结经验、强化宣传,创设环境、营造氛围;到2017年,广泛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和先进经验,建设一批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先进部门(单位)、示范高校和实践基地。
参与课题研究等活动
可认定为课堂学习
记者从《意见》中获悉,我省提出各高校应大力推行学分制教学改革,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健全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将制定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学生个人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的创新创业活动情况。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根据创新创业兴趣、创新创业意愿和创新创业需求跨学科门类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创业学生可根据创业需要与高校协商确定休学年限,办理相关休学手续。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并在现有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表彰优秀创新创业学生。
《意见》还提出,支持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新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在现有系列“卓越计划”基础上,到2020年,省级“卓越计划”试点项目达到500个。将鼓励高校多形式举办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到2020年在全省所有具备条件的高校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大力实施四川省“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计划,以科技项目的形式,择优选择在川高校在读大学生,资助其在我省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和优势学科领域开展有创意、有创新价值、有产业化前景的科学技术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和发明创造。
促进人才培养
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
与此同时,各高校应积极开拓多学科交叉融合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途径,稳步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类下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
在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方面,《意见》提出各高校应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优化课程设置,扩充优质教育资源。各高校应开设面向全体学生的通识性创新创业公共课程,着重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学生创新创业动力;开设具有行业特点、与创新创业和就业密切相关的专业课程,着重提升学生创业知识和专业技术技能;开设提升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各类创新课程和实践活动课程,着重培养学生创新创业实际运用能力。此外,要加快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信息化建设进程,探索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引进和建设一批资源共享的创新创业教育在线课程。
针对创新创业实践,《意见》提出,到2017年,以“51025”重点产业园区为主要依托,在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中加快建设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孵化基地),开展大学生创业实践和项目孵化,形成“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化基地”的孵化培育体系。到2020年,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达到400个、创业示范基地达到100个、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达到100个、职业院校实训基地达到100个。本报记者 余书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