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被列为省级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县

24.08.2015  11:30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决定在峨眉山市、西昌市、江油市、渠县、宜宾县、仁寿县6个县(市)开展省级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渠县被列为6个试点县之一。

  据悉,本次试点县是既成都市温江区、广安市和南部县三地获批成为全国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后,四川按照人口集聚度、经济基础和城镇化发展情况,结合全省已有国家级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区位布局确定的。

  四川以国家推进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加快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进程,创新中小城市发展体制机制,激活中小城市发展内生动力。试点地区可以参照国家级试点,对国家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意见中不涉及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委政策调整的创新举措,开展先行先试。

  据了解,试点工作对于激活中小城市发展内生动力,加快推进全省新型城镇化进程和中小城市在产城融合、城市投融资、土地要素流动、民生保障、城市治理等领域加快改革、构建促进中小城市健康发展的体制机制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