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8.04.2015  14:43

各市(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省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汛期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汛期历来是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易发期,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红线”意识,深刻吸取近年来自然灾害和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按照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的要求,提前预警,及早部署。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

二、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落实责任,按照“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要求,开展全面细致的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资金、人员、责任、整改措施和预案,认真开展治理,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一)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要切实加强防洪和水害隐患的排查治理。地下矿山要重点检查矿区地质条件和水文变化情况,查清矿区及附近地面水系的汇水和渗漏情况,查清本矿和相邻矿山附近的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情况,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原则,加强矿井涌水量观测。加强矿井排水设备设施的检查、维修,确保矿井供电、排水设备、设施完好。对存在突(溃)水和突(溃)泥危险的矿井,要立即停止井下生产作业,撤出井下人员,坚决杜绝淹井(矿)事故的发生。露天矿山重点排查矿区及周边山体的地质灾害状况、工作台段及边坡的稳定性、凹陷开采排水系统和矿山运输道路。使用氰化物等危化品的矿山要制定和落实氰化物在运输、储存、使用中的安全措施,防止因山洪、泥石流等灾害造成氰化物的流失和污染事故。尾矿库要认真开展坝体、排洪、排渗等系统的隐患排查,加强监测监控,严格控制库区水位,保证干滩长度,防止溃坝漫坝事故发生。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企业要做好可能存在山洪、泥石流、山体垮塌威胁的井场和管线的隐患排查和监测监控,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二)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生产储运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做好防雷电、防洪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沿江沿河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和停产时间较长、一时难以恢复生产的化工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烟花爆竹企业要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的规定,加强防汛、防雨、防潮、防雷、防静电管理,定期检测、维护防雷和防静电设施。

(三)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城市轨道交通、水利、水电、公路、铁路等施工单位要对施工工地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全面排查、超前防范、彻底治理,特别是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洪水威胁的施工营地,要采取撤离、搬迁等措施,主动避让;对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区域和岗位,要加强巡视检查,提前采取防范措施。要加强对隧道施工中突水突泥和冒顶塌方事故的防范,加强探测监控,强化支护措施。同时,要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遇雷雨、暴雨、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

(四)道路交通运输行业要加强对桥梁、隧道、涵洞、边坡、沿江沿河、临水临崖路段的巡查,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泥石流等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应及时清除。加强天气预报、预警,在暴雨天气、能见度过低、不能保证行车安全时,高速公路要采取限速限行措施。渔业、货运船舶要有防雷电、防暴风雨的措施,渡口、渡船要落实乡镇安全管理责任,完善“救生衣”、视频监控、安全防护等设施,确保水上交通运输安全。要加强对餐饮船舶、采砂船、漂流船、自用船等各类船只的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

(五)水库、水电站要加强库区和上下游之间的协调沟通,建立统一的防洪度汛调度机制,确保水库、水电站安全度汛。加强库区和下游影响范围内的巡查巡护,完善警示标志和通信广播等设施,特别是泄洪放水时,要提前预警预报,及时告知下游地方政府采取措施,防止汛期泄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其他各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要加强旅游景区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特别是景区道路、游乐设施的防雷设施、防洪排洪设施等,确保游客的安全。要加强对电力、通讯、输油气管道等设施的检查维护、水利设施的除险加固、市政排水系统的疏浚和户外广告设施、玻璃幕墙的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排险措施,确保安全。要加强对中小学危旧校舍、医院、养老院、古镇、古建筑群、寺庙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防雷、防火、防洪、防泥石流、防坍塌等措施到位。中小学要开展有针对性地暑期安全教育,防止学生溺水等事故发生。

三、落实责任,切实将防汛工作抓实做细

(一)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责任体系,将汛期安全工作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要及时修订和完善防洪、防泥石流等防范自然灾害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等应急预案,认真做好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和汛前检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提高应急响应和抢险救灾处置能力。

(三)加强汛期值班值守。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要建立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特别是在可能出现暴雨山洪、泥石流、坍塌垮塌等情况时,要按照“主动避让、提前避让”的原则,提前转移和撤离人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密切协作,建立健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各地、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沟通联系,特别是水利、国土资源、海事、气象、交通、公安消防、安监、当地驻军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完善汛期雨情、灾情的预测预报和抢险救援机制,通过电视、应急广播、手机短信平台等预警预报体系,及时发布和通报气象和水文信息,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范和降低灾害损失,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各项防汛工作制度,加强安全巡查巡护,及时掌握气象和灾害信息,灵敏反应、超前预防、果断决策、有效应对,有效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