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试水分级诊疗 越级诊疗未履行转院手续者原则上不予报销

17.11.2014  18:43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日报记者 张立东 王青山)自今年11月1日起,作为我省唯一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市、全省唯一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南充市实行分级诊疗服务制度。11月14日,记者走进南充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等多家医院,在各病区的显要位置,张贴着开展分级诊疗的通知及相关流程。“今年底,力争完成85%的基层医疗机构实现与县(市、区)和市、省级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南充市卫生局负责人介绍。

        据悉,分级诊疗覆盖所有参保(参合)对象,基层首诊医院确定为县及以下医疗机构。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以及诊疗的难易程度分级,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院治疗,疑难病、危重病在大医院治疗。为了鼓励分级医疗,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统筹、住院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对越级诊治未履行转院手续者,除急诊外,原则上不予报销。

        “实施分级诊疗对缓解老百姓看病就医难有一定作用,特别是现在一些基层医疗资源没有得到合理利用,导致了资源浪费,而大医院又人满为患。”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副院长王晓明介绍,该院一些专家,有时一天要接诊上百名病人,在精力有限的情况下,病人并不能享受到最佳专家资源。实施分级诊疗对病人合理分流后,大医院的专家能更好为疑难杂症病人服务。

        南充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建立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规定,未履行相关登记和转诊转院手续的患者,医保和新农合资金不予报销。力争到2014年底,全市85%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与县(市、区)和市、省级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明年底,双向转诊率将达到100%。同时,县域内就诊率逐步提高,力争明年达到90%左右。对于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医疗机构首诊的患者,起付线更低,报销比例更高。如果患者是社区医院、村卫生室、乡镇医院首诊,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高达90%;在县级医疗机构首诊的患者,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达到70%。对于基层首诊的疑难病、复杂病确需转院治疗的,通过大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的联动预约挂号、预约床位以及绿色转诊通道,缩短患者在大医院住院的候床时间,节约患者的时间和费用。

        为此,该市出台了严格的管理制度。一是实行首诊和转诊责任制。首诊定点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辖区内患者首诊治疗,书面告知患者分级诊疗政策,对要求转诊转院的患者签订《转诊政策告知书》,对不遵守分级诊疗制度的患者,由患者或家属签订个人承担所有医疗费用的承诺书,并报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备案。二是实行严厉的违规处罚制度。将医疗卫生机构执行转诊转院制度的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定点医疗机构不遵守程序、不履行告知转诊转院义务,致使患者不能按规定享受医保和新农合报销的应由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所就医的医疗机构承担;定点医疗机构报送的即时结报相关资料无应有的转诊转院资料的,医保和新农合不予报销;对不严格执行转诊转院制度的医务人员,各定点医疗机构采取经济和行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处罚。

        “分级诊疗还是好,让大家转变下观念。小病社区医院就搞定了,没必要都去挤三甲医院。”在顺庆区妇幼保健院就诊的李佳佳说。对于正在开展的分级诊疗,大多数市民持乐观态度。但也有一些市民认为,现有基层医疗机构水平有限的情况下,小病花钱不多,宁愿自费也要去大医院。

        南充市卫生局负责人介绍,南充开展分级诊疗后,将制定一系列措施,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软硬件水平,提升医疗技术力量,并培养大量全科医生和执业医师到基层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