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交委开展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国家标准专项教育培训

17.04.2014  11:24
     

  2014年4月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GB/T 22485-2013)正式实施。为切实做好国家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近日,成都市交委出管处印发通知,在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开展为期八个多月,覆盖全行业从业人员的国标专项教育培训工作。

  专项教育培训从2014年4月开始,至2014年12月底结束,旨在以国标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人员和驾驶员的综合素质,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有效提升。培训的主要内容涵盖国标中的车容车貌要求、专用设施及服务标志要求、服务人员要求、服务流程、运输安全、服务评价等方面,以及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熟练掌握的26句中、英文服务用语,英文要求达到能听懂并基本会说的应用水准。

  为确保专项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效,成都市交委出管处要求各出租汽车企业做好培训计划,保证培训学时、内容落实到位,每月不少于1学时,做好培训记录,建立专项台账和档案,并在2014年12月底前开展不少于3次的从业人员学习情况测评。同时,出管处将对企业开展专项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企业2014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成都市交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