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出租房天花板渗血水 牵出野生动物贩卖大案
去年10月,新都区大丰镇派出所的报警电话骤然响起,报案人惊慌地称自家天花板上有血水渗下来。民警立即赶到大丰镇北延新居的一处居民楼,破门入室后,眼前的景象让民警吃了一惊:两只活体金丝猴被关在笼子里,地上装动物尸块的袋子里有大量血水流出。房内还有一个大冰柜,打开冰柜一看,里面是大量的动物尸块,目测有黑熊、棕熊。
10月24日,该案移交到成都市森林公安局,该局成立“10·21”专案组,开始了艰辛而曲折的侦破工作。
一本《新华字典》
成破案重要线索
市森林公安张警官介绍说,他们反复勘察过发现野生动物的房间,让人沮丧的是,现场没有太多有价值的线索。联系房子的业主,得知房子早就委托中介出租。专案组从房产中介处调取租房人的信息,查验承租人身份证,却发现身份证是假的。租房者先后在中介处留下5个电话号码,民警逐一打过去,不是关机就是停用,而核实这5个号码发现,号码都是不记名的。
民警通过走访周边住户得知,承租这个房子的是一个中年男子,不常住,有时会用小车把一些箱子推进房间,会采购一些蔬菜。房产中介告诉民警,虽然常用此房的是个男性,但几次来交房租的,都是女性,该男子根本不露面。 苦于无计之时,细节提供了突破口。民警再次勘察现场时,发现了一本在扉页上写有“四年一班,廖某”的《新华字典》。办案人员随即在新都区20多所小学寻找廖某,可这20多所学校的学籍里,并无此人。
专案组判断廖某应该是租房者的儿女,在一组民警“寻找廖同学”时,另一组民警对成都从事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生意的人员进行摸排,发现长期活动在金牛区某社区的廖某某在做野生动物生意。
民警调取廖某某及其妻子古某的个人信息和家庭成员状况,并未发现他们有名叫廖某的子女,这是个让人丧气的消息,可能意味着前期调查做了无用功。办案人员并没有放弃这条线索,他们在排查信息的过程中,发现了另一个古某,两人同名同姓,但身份信息和家庭成员状况并不同。“虽然身份证上的照片长相很不一样,但我们请专业人员比对过后,确认两个身份证都属于古某”。更让办案人员惊喜的是,古某的这个身份信息中显示,她确有一个儿子,名字与字典上的署名一致———廖某!
抓获5名嫌疑人
案值近390万
“老巢”被警方清查之后,廖某某一度逃离了成都。观望了一段时间后,他觉得风声已过,又回到了成都,重操贩卖野生动物的旧业。
2015年1月12日,专案组得到确切情报,廖某某将在郫县犀浦镇交易野生动物,当日18时许民警在犀浦大酒店楼下将正在出售野生动物的廖某某和王某娟挡获,现场查获疑似小熊猫活体两只。随后,办案人员在廖某某位于新都香城大道租用的库房内查获大量疑似熊类制品、疑似小熊猫死体2只。
在大量证据面前,廖某某供认了公安机关从北延新居房屋内和在香城大道自己的库房内冰柜中查获的野生动物活体及制品,是其从甘孜、阿坝等地非法收购的。同时供认在犀浦被挡获的小熊猫,是王某娟的丈夫陈某勇于2015年1月11日叫人交给他,并放在租的库房内喂养,12日,陈某勇通知他将2只小熊猫运到犀浦,与王某娟一起将2只小熊猫出售。
专案组对陈某勇实施抓捕,迫于压力,犯罪嫌疑人陈某勇于今年2月3日主动到市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并交待了2015年1月初其与廖某某一同前往成雅高速雅安出口处收购了4只小熊猫,并通过中间人联系买家出售小熊猫的犯罪事实。
专案组经过调查得知,向廖某某和陈某勇出售小熊猫的人名叫杨某良,是雅安市宝兴县人,2月10日,杨某良到宝兴县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对其非法猎捕、出售4只小熊猫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廖某某交待了涉案的金丝猴和部分熊掌是从一个叫“老杨”的汶川人处收购的。随后,专案组在汶川县抓获杨某林,经讯问,杨某林对从汶川收购金丝猴并出售给廖某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市森林公安局一位负责人介绍,该案涉及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金丝猴5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小熊猫4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熊数十只,案值近390万元,是成都市森林公安破获的“史上最大案件”。查获的两只金丝猴和两只小熊猫活体,已交给成都市动物园。
本案抓获嫌疑人5人,有力遏制了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目前,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犯罪嫌疑人廖某某、杨某林被依法逮捕,陈某勇、王某娟、杨某良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下一步,市森林公安局将移送该案至检察院审查起诉,追究涉案人员的刑事责任。
据民警介绍,廖某某今年40多岁,在成都谋生多年,曾做过中药材生意,却因为嗜赌成性,人送外号“廖输钱”。经济困顿时,廖某某走上了歧路。被捕后廖某某称非常担心家人,其妻身有不便很难工作,还有两个儿子等着他照看。可如今身陷囹圄,后悔和操心都显得为时已晚。
成都商报记者 李秀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