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两会]熊方军委员:农民按股享受集体建设用地收益权 股份可转让继承
核心提示
按股享受收益权
农民按股享受集体建设用地的收益权,股份可以转让和继承。
分享土地增值的收益
鼓励农村集体土地以出租、入股等多元化方式流转,提高其收益的可持续性,让农民共同分享经济发展和土地增值的收益。
稳健投资
对一次性获得大笔“出让金”且无可行投资渠道者,建议建立集体基金,聘请专门机构管理,进行稳健型投资。
四川新闻网成都1月17日讯(两会报道组 记者 侯青伶 张进春)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四川应该怎样实施这一改革呢?在17日举行的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全体会议上,省政协委员熊方军就此作了题为《加快建设我省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建议》的发言。
政府的征地范围缩小至“公益性用地”
熊方军建议,政府不再作为市场供需主体参与交易,而应着力于发挥其规划、监管、服务和宏观调控职能。将政府的征地范围缩小至“公益性用地”,所有“非公益性用地”的配置都由市场来完成,尽可能让更多的集体建设用地供需双方不再通过政府进行间接交易,而是通过其提供的交易平台进行直接交易。
单独搭建交易平台 培育市场中介机构
“建议完善市场体系,提升土地流转的市场效率,包括搭建统一的交易市场、形成统一的市场化价格生成机制、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培育市场中介机构”。
熊方军认为,应依托各地原有的国有建设用地交易平台,或参考成都市经验,单独搭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交易平台,要求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的初次或再次流转都必须通过交易平台进行,确保所有交易都是在显性市场里进行。
同时,政府应通过优惠政策吸引相关营销、金融等领域的中介机构进入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并提供有利环境促使其发展壮大。
“营销中介的进入可以帮助集体建设用地双方进行供给和需求信息的匹配,降低双方的搜寻成本,提高交易效率;金融中介除了提供融资服务外,还可以为农村集体的前期土地整理提供资金支持,为农村集体的土地出让资金提供管理服务以及投资建议,帮助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提高投资收益。”
农民按股享受收益权 股份可转让继承
为了保障农民利益的可持续性,熊方军建议,创新产权制度安排,将股份制企业的组织形式和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引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按股享受集体建设用地的收益权,股份可以转让和继承。
由股份制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对建设用地进行流转,流转所得在缴纳税费后,剩余收益一部分用于为组织成员购置社会保险和进行现金发放;另一部分作为组织留存,用于组织的投资和长期发展。
“这种制度可以有效保障土地增值收益的可持续性,保障农民的长远利益。”
建立集体基金聘请专门机构管理
“建议政府退出利益直接分配,通过税收获取长期稳定的财政来源。政府应以税收的形式参与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如对初次出让的集体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增值税,对再次流转的土地,在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同时,征收所得税、契税。”
熊方军还建议,丰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形式。鼓励农村集体土地以出租、入股等多元化方式流转,提高其收益的可持续性,让农民共同分享经济发展和土地增值的收益。
对一次性获得大笔“出让金”且无可行投资渠道者,建议建立集体基金,聘请专门机构管理,进行稳健型投资,并向国家争取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