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南江分会场成功筹备

17.01.2017  11:34

  1月10日下午3时,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我县设置了分会场。县领导赵燕飞副县长,以及县组织部、县宣传部、县委农委、县农业局等40个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了会议。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会议共2项议程,一是由浙江省、江苏省苏州市等3个省市围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发言,由山东省就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发言;二是汪洋副总理作重要讲话。

  会议精神主要体现在汪洋副总理重要讲话中。

  汪洋指出,要贯彻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必须充分认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不断推进农村产权制度的建设和改革,是中央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行总体部署、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举措。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四个重大意义:是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经济体系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的迫切需要;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是提高农村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

  汪洋强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是指导新时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要特别重视以下方面:第一,要保证改革方向。改革要紧紧围绕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来进行,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第二,要守住改革底线。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需要解放思想大胆探索,但也必须守住法律政策的基本底线,避免犯颠覆性错误。第三,要尊重农民意愿。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积极支持农民创新创造,把选择权交给农民,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第四,要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必须因地制宜,分类实施。要坚持问题导向、试点先行、由点及面、先易后难,不搞齐步走、不搞一刀切。第五,要发挥政治优势。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地方各级党委书记要亲自挂帅亲自抓,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重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汪洋要求,要扎实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工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一是全面开展清产核资。要用好目前土地、林地、草原等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的工作成果,避免重复劳动。清产核资的重点是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要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安排好工作进度。二是科学确定成员身份。本次的中央文件明确,要按照尊重历史、尊重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按照中央的要求,结合本地的实际,做好成员身份确认。三是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的股份合作制改革。总的思路是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以股份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成员,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让农民真正成为集体资产的所有者,管理者和受益者。四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要围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并以此引领和支撑农民全部实现共同富裕,鼓励各地通过多种途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汪洋强调,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一是要落实工作责任。地方各级党委书记,特别是县乡党委书记要亲自挂帅承担领导责任,要切实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涉及重大问题调整的要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二要精心组织实施。牵头部门要梳理细化各项改革任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落实,要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做好工作指导和政策评估,注重搞好与其他改革的衔接,提高改革的工作效率。三要做好宣传解读。农业和有关部门的干部要深入基层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让基层干部群众全面了解改革的目的和政策要求。四要强化法制建设。要健全农村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从根本上加强农村产权保护,要抓紧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方面的法律法规,营造有利于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法律和制度环境。

  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也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承包地确权颁证工作,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严守政策界限,严格遵守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成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要加强成果运用,要把确权各环节收集的海量数据信息用好用活。

  会后,南江县农经站围绕汪洋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南江改革工作实际,特向县委、政府提出了如下贯彻意见:

  一是稳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工作。由县农业局牵头,各乡镇、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在已完成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开展好农村集体资产的股权量化和法人运营工作,积极成立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司,并报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强化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

  二是着力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认真贯彻好和执行好《南江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南委办〔2016〕10号)精神和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梯次推进”的原则,创新经营机制,拓宽增收路径,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造血功能和服务能力。

  三是继续做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目前,我县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进入扫尾环节,各乡镇要组织动员好乡村社干部和农户,积极配合确权作业公司,及时做好公示、纠错、发证和反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