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问题频发 “个人行为”考验管理机制
中新网呼和浩特5月14日电 (尚虹波)信用社员工偷取储户巨额存款、信用社主任冒用他人证件贷款逾期不还……在过去的三个月间,有关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的问题频繁见诸媒体报端,农村信用社内部监管备受争议和质疑。
农村信用社问题频繁曝光
2月中旬,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的胡文亮向中新网记者反映,他存在当地营盘农村信用社的约160万元被信用社员工私自取出。事发后胡文亮多次与该农村信用社及其上级部门交涉均无果。最终胡文亮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讨要自己的钱。
与胡文亮不同的是,巴彦淖尔市的李明峻并没有与农村信用社有过任何业务往来,但是他却与当地农村信用社进行了为期4个月的“信誉争夺战”。原因就在于八一乡农村信用社主任马建平利用李明峻的身份证复印件贷款5万元,而这一过程李明峻丝毫不知情。
3年后的2013年11月,当李明峻准备贷款买房时,才知道自己的征信记录不良。李明峻随后向八一乡农村信用社及其上一级的农村信用联社、当地银监会反映情况,但他得以恢复个人征信记录却是在今年3月中旬,而此时他已经错过了买房的良机。
如果说某一个地方的农村信用社出现某一问题,或许可以说这是偶然事件。可就在不久前,内蒙古当地媒体也爆出呼和浩特市西沟门农村信用社信贷员利用他人身份证复印件贷款一事。在媒体介入后,这笔贷款被全部归还,这家农村信用社的信贷员和信用社主任也受到相应惩罚。可是更多人对频频出现问题的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提出质疑。
“个人行为”成主要原因
“把钱存在信用社都会丢,放在哪里才能安全?”想起自己的遭遇,胡文亮郁闷不已。
“这是员工的个人行为,与信用社无关。”在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农村信用联社,记者就胡文亮所遭遇的事情向该社理事长李海渊求证,李海渊承认确有此事发生。但他一再强调这是基层农村信用社员工的“个人行为”。
5月初记者再次与胡文亮取得联系,得知此事已有新的进展。“现在我的官司已经打赢了,农村信用社答应要先偿还我110万,其余的以后再跟进,但是到现在我还没有拿到钱。”
另一位受害者李明峻对当地农村信用社的工作态度和内部管理抱有很大意见。“到现在我都不知道八一乡农村信用社有没有人因为这种不合法的行为、不规范的管理而受到惩处。”李明峻对记者说。
作为李明峻征信记录的“破坏者”,马建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用李明峻的身份证复印件贷款确实是他所为,但是这是他的“个人行为”,与农村信用社无关。而当初贷款是因为马建平的小舅子要结婚急用钱,后来就把还钱的事情忘记了。
“客观因素”带来的影响
鉴于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存在的各种问题,记者在采访时,多名储户表示“农村信用社服务差,管理不严格”,渴望政府能够考虑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或者考虑让其他银行进入农村市场。
在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联社(以下简称自治区联社)的官方网站上,记者看到截至2013年末,自治区联社共有员工总数29667人,资产、存款、贷款总量分别为3391亿元、2640亿元和1815亿元,均居全区金融机构第一位。
那么相对于如此庞大的金融机构,其内部管理机制如何运行,对员工的“个人行为”又是如何约束,群众一旦遭遇“被取款”、“被贷款”等问题该怎么办?就此类问题记者联系自治区联社办公室。
5月14日,记者接到自治区联社给予的书面回应,解释称个别地方出现上诉问题,是“农村信用社机构网点较多,员工队伍较为庞大,服务范围和客户群体较广等客观因素的存在,加之一些机构也程度不同的存在着案件防控意识淡薄,管理较为松懈,制度执行和岗位监督不到位,员工素质提升有待加强,发现问题惩处不严,问责力度不够”。
回应称,自治区联社有明确的部门和人员负责管理,有一套完整全面的制度体系,有全面具体的工作措施,有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仅2013年度,就查处各类违法违纪问题58起,处理了11名旗县高级管理人员,17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75名员工受到纪律处分。
回应中还强调,如果群众遇到农村信用社管理服务不到位产生的各类问题,目前有三个反映问题的渠道。一是向旗县各法人机构反映,且问题反馈时间不得超过7天。二是向自治区联社客户服务中心“96688”专线反映各类问题。三是向自治区联社纪委办公室反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