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内蒙古谋划新常态下旅游发展新格局

25.03.2015  11:34

  2014年4月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全委(扩大)会议召开以来,自治区旅游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王君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总书记“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的更加亮丽”和王君书记“与时俱进地丰富和完善8337发展思路的内涵”的要求,为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扩内需、调结构、稳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将旅游业打造成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深入推进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建设,自治区旅游局利用近一年时间,开展了一系列学习、调研和交流活动,并多次征求盟市、厅局和专家的意见,过程中结合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二次、十三次会议精神和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精神,谋划新常态下自治区旅游工作新思路和新举措,制定了《做大做强旅游业,为我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生改善、生态保护、文化传承做出更大贡献——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旅游业发展思路》,分析了当前自治区旅游业发展形势,确定了全区旅游工作重点和目标,统一了全系统工作思想,为推动自治区旅游业持续健康和转型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新常态下全区旅游工作新思路

  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旅游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讲话和自治区党委全委会议精神,在国家旅游局“515”战略和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指引下,紧紧围绕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这条主线和不断提高内蒙古旅游影响力这个主题,突出“改革、法治”两个中心和“草原文化、北疆特色、休闲度假”三个重点,增强行业自信、产业自信和事业自信,创新思维,确保先进理念全程引领;问题导向,实施旅游工作“十大工程”;切中要害,寻求关键环节率先突破。争取到2017年基本建成草原文化旅游大区并向旅游经济强区坚实迈进;到2020年基本建成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做出重要贡献。

  一是创新思维,确保先进理念全程引领。树立大旅游观念,准确把握旅游业的产业性质和产业地位;坚持以消费为重点,促进社会消费升级和地区经济提质增效;树立科学旅游观,深化旅游改革,转变旅游业发展方式;转变旅游业发展方式,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推进旅游业市场化进程;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以游客、效益和市场为核心,开拓旅游新局面;坚持差异化思维,提升区域竞争力;突破季节桎梏,开拓冬季游,延长产业链。二是问题导向,实施旅游工作“十大工程”。以品牌创建、旅游富民(扶贫)、市场营销、智慧旅游、行业管理创新、旅游文化提升、旅游交通建设、城镇旅游化改造、旅游商品开发营销和旅游人才培育等“十大工程”为目标,推动旅游基地建设。三是切中要害,寻求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强化系统支撑,推动体制创新,提升全区旅游系统工作力量,发挥产业统筹职能;推进融合发展,加强部门合作和产业融合,拓展旅游发展空间;强化区域合作,打破行政区划约束,加强省际和盟市间交流合作;推进跨境旅游,创新工作机制,建设跨境旅游合作区和跨境旅游线路;研究政策创新,制定具体、可行、管用,有利于推进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企业壮大,鼓励发展旅游企业向集团化和连锁化发展,建立旅游投融资平台;强化管理保障,强化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创新规划与统计,推进旅游规划的标准化和旅游统计工作创新。

  二、2015年全区旅游工作重点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两会”和王君书记六点指示精神,以交通和人才为基础支撑,以推广营销和企业创建为主导方式,在旅游品牌打造上出亮点。确保全区旅游业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预计接待旅游者8419万人次,同比增长11%。其中:入境旅游者可达169万人次,同比增长1.12%;国内旅游者8250万人次,同比增长11.26%。全区旅游业总收入可达2232亿元,同比增长23.65%,其中:入境旅游创汇10.4亿美元,同比增长3.69%;国内旅游收入2170亿元,同比增长24.36%。

  一是推进旅游品牌创建工作。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创建自治区品牌旅游景区三年行动计划》要求,集中力量打造昭君博物院等14个重点景区,力争用三年的时间建成或基本建成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同时积极支持其他27个条件比较好的重点景区创建品牌景区。二是加快旅游改革创新。推动旅游体制创新,研究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国民旅游休闲纲要》和《关于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推动旅游综合改革试点,推进旅游景区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旅游投融资改革力度。三是全面启动智慧旅游工作。成立智慧旅游发展中心,利用3年左右时间,建立全区智慧旅游网络,提升内蒙古智慧旅游信息化水平。四是强化旅游宣传促销。强化央视广告宣传,扩大新媒体应用,进一步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深度开发冬季旅游产品,拓展展会和节庆内涵,延长产业链。五是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创建一批全国和自治区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旗)、示范点,大力实施“美丽乡村旅游扶贫”计划,规范发展农(牧)家乐。六是培育龙头企业,打造旅游产业聚集区。整合旅游资源,推进旅游投资企业集团化。扶持龙头旅游企业规模化、连锁化发展。支持额尔古纳—根河等12个特色旅游聚集区建设,将其打造成为内蒙古首选旅游目的地。七是加大市场监管。推进依法治旅和《自治区旅游条例》的修订工作。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旅游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完善旅游安全管理制度。推进文明旅游工作。八是推进融合发展。研究出台《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意见》,以项目为抓手加强部门合作。重点推进与文化、城建、科技、交通和体育的融合。九是推进旅游一体化。积极推动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周边省区旅游业实现资源共享、品牌共建、线路互联、节会互参、市场互动。大力推进各盟市合作,优先推进呼包鄂一体化发展。十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助推产业发展。认真实施自治区“人才强区”工程和“百名旅游人才培养计划”。加强系统内现有人才培养。充分发挥旅游院校、旅游集团人才集中的优势,建立旅游专家智库。

  三、强化制度建设,推进机关规范化管理

  一是推进机关管理制度化。全面建立和完善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履职,确保机关工作在法治、规矩的框架内规范运行。二是创新督查机制。以工作台帐为基础依托,以口头督查、书面督查、领导督查为基本形式,确保所有工作执行到位,落地有声。三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以考试、考勤、测评和工作台帐为基础依托,把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有机结合,按照处室季度考核、半年中期述职、年度整体考核进行考核评价,确保机关环境公平,干部激励有效。四是建立机关“温暖工程”,让干部随时体会到组织的温暖,体会到身处其中、心情舒畅。五是推进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一岗双责”的职责,建立健全“五个一”工作制度,全面贯彻“四个全面”,扎实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把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基层群众的期盼与工作结合起来,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六是建立对盟市旅游工作考评机制。提升旅游系统工作积极性,按照国家旅游局的要求,设定标准,年底对盟市各项旅游指标、品牌景区创建情况、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特色创新工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评比结果分别向各盟市分管领导通报,前三名向盟市党政主要领导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