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电大党委认真履行严以用权的主体责任
17.11.2015 17:50
本文来源: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内江电大报道】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发布以后,内江电大党委迅速组织学习贯彻 。 内江电大校长刘毅结合《准则》、《条例》的专题学习,就领导干部“严以用权”提出要求。
一是要依法用权,不能滥用权力。 要按法律行使权力,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是要谨慎用权,不能公权私用。 要时刻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对权力始终心存敬畏,要以苏树林、徐刚等反面典型为镜鉴,慎用权力,做到敬法畏纪,为政清廉。
三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搞暗箱操作。 要严格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要以谷文昌、焦裕禄为楷模,切实履职尽责、求真务实、敢于担当,争做“四有”好干部。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 ,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把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贯穿于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老老实实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是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发展为第一要务。 要主动适应办学发展新常态,以“钉钉子”的精神,持之以恒地推动重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实效。
本文来源: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17.11.2015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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