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铭晖带队赴内江市调研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

15.09.2021  23:41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铭晖带队赴内江市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

  调研组一行先后前往资中县银山镇橙堡鱼乡融合发展示范园、东兴区田家镇中药材产业科技示范园区等地,实地查看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有关情况,并听取了内江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专题汇报。法律实施以来,内江市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多次进行专题学习研究,深刻领悟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要性,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法律规定和推动“五大振兴”,在强化学习宣传、全面实施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王铭晖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已于今年6月1日施行,这是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的法律体现,是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指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法律保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要意义,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共同富裕。

  王铭晖强调,没有农村的乡村振兴,就没有农村的共同富裕。乡村振兴既是工作方向,也是目标要求,又是重要的平台和抓手。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振兴很重要,要立足内江地方特色产业,做强产业支撑,打牢乡村振兴的基础;提升现代农业装备,改进乡村振兴的生产方式;培育新型农民,壮大乡村振兴的主体。内江各级人大要依法履职,监督和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将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乡村振兴考核评价制度、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着力推动乡村振兴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农村委主任委员任晓春,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委员杜志仁,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卿泳,省委农办专职副主任、农业农村厅副厅长毛业雄参加调研。内江市委书记郑莉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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