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受理首例网上立案申请 内江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试运行

18.12.2013  08:33

内江法院网上诉讼中心页面截图。

      原标题: 内江受理首例网上立案申请

  登录网站、填写立案申请、提交电子诉讼材料……昨日下午4时许,内江律师王浩宇只花了几分钟时间,便完成了其代理的一起民事诉讼的立案申请。与此同时,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接到了王浩宇的立案申请,法院将对其提交的诉讼请求进行审查,如符合诉讼要求,则予以立案审理。

  这是内江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平台试运行以来受理的首例立案申请。据悉,该平台于12月10日起试运行,是一个集网上立案、诉讼(执行)案件查询、网上信访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只要是内江各级法院依法管辖的案件,市民均可在线提交立案申请,查询案件审理进度等。

  公开是原则

  四个“受理窗口”立案审判流程全公开

  与设在法院内的实体诉讼服务中心类似,进入“内江法院网”,可在首页看到“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的标识牌,鼠标一点,便可看到中心的四个受理窗口——当事人办事平台、律师办事平台、执行查询平台、公众服务平台。

  在这里,市民及代理律师可根据具体诉讼需要,选择所要提起诉讼的法院,如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区县基层法院等6个法院,填写立案申请,输入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信息后,便可快速完成网上立案申请。申请成功后,系统将随机生成案件案号和随案密码,以此作为查询案件进度等信息的唯一凭证。

  不公开是例外

  保证真实保护隐私 四种情形不公布

  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打开“内江法院网”看到,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在上传了137件裁判文书。记者留意到,11月12日以后上传的文书中,不再以“张XX”、“内江市市中区XX镇”等方式表述案件当事人信息,而是改为了“实名制”。

  据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技术人员介绍,在“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当事人和代理律师所能查询到案件信息,均为全部真实信息。

  11月28日,最高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要求,从明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全面公布。而内江法院已率先开展此项工作。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四种情形外,法院将在保留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等真实信息的基础上,依法公开裁判文书。

  据悉,目前,内江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尚处试运行阶段,预计于明年初正式运行,并逐步向全省各级法院推广。

  吴瑕 何壁杉 华西城市读本实习记者 胡月 实习生 班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