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信息报送情况的通报

25.10.2013  16:32

各市(州)政务服务中心:

      根据5月30日第十二次主任办公会作出的关于信息报送工作的要求,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处通过“政务服务工作交流QQ群”向各市(州)发出了《关于信息报送要求》的信息。近段时间以来,多数市(州)能够按照要求报送,但同时发现部分市(州)存在严重的抄袭现象。为杜绝此类不正之风,如在今后的信息报送中一经发现“抄袭”并核实,将采取扣除当年信息工作全部考核分值,并面向全省进行通报批评的严厉处罚。

      鉴于以上情况,为确保信息质量,再次强调信息报送的相关要求:一、报送主题:围绕当前工作重点和宣传为企业、群众、社会服务所采取的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等方面进行报送。二、报送时间:截止至当日13:00,之后报送的信息视为第二日报送。三、报送数量:每日报送的信息总量不超过3条。四、将各县(市、区)、乡(镇)以及窗口主题相同的信息进行提炼汇总,归纳为一条信息后报送。五、对信息质量严格把关,避免格式错误、错字漏字、文字不通顺、内容空洞,严禁抄袭。六、按照相关规定将信息“对口上报”。

 

201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