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深化“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的意见》

24.02.2017  13:08
  为落实省委要求,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有关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脱贫攻坚中的积极作用,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深化“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的意见》(川人发〔2017〕4号)。《意见》要求各市(州)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认识我省脱贫攻坚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我省脱贫攻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组织代表主动融入全省脱贫攻坚大局,始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目标,结合代表自身实际,采取多种形式为脱贫攻坚出招献力,全力以赴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意见》强调,要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关于集中力量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要求,继续落实《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在代表中开展“扶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的通知》(川人发〔2015〕28号)精神,着力在落实人大代表“1对1”联系贫困户,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定点帮扶1个贫困村,组织人大代表开展送温暖活动,多种方式组织人大代表参与脱贫攻坚,组织人大代表围绕脱贫攻坚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加强脱贫攻坚建议办理督导,继续开展人大代表脱贫攻坚履职监督,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等8个方面进行深化。   按照分工,省人大常委会负责深化“再行动”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安排,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本市(州)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深化“再行动”活动的组织部署,省军区政治部负责驻川部队省人大代表深化“再行动”活动的组织部署。各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负责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开展“再行动”活动。 附件: